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聚焦关键环节
三、强化组织保障
在全县“未巡先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十四届县委“未巡先改”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24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全面总结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的丰硕成果与宝贵经验,对全县即将全面推开的“未巡先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委、县政府的几位领导同志,以及县直各部门、各镇街的主要负责同志。大家都是全县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管党治党责任的“关键少数”。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能够让大家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方向、压实责任,共同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未巡先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巡视巡察作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在管党治党、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2024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更是将“巡察”单设一章,明确了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政治责任,并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彰显了党中央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
回顾十三届县委期间的巡察工作,我们取得了不少成绩,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问题在不同单位、不同领域反复出现,一些顽瘴痼疾屡禁不止,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破除。这充分说明,仅仅依靠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事后整改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主动求变,把监督关口前移,变“被动等巡”为“主动先改”,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
开展“未巡先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深化标本兼治、推进系统治理的创新实践,更是我们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需要。具体而言,就是要实现“三个转变”,构建“一个循环”,达到“两个目的”。
一是要实现从“被动接受巡”向“主动提前改”的观念转变。过去,有的单位和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巡察组不来,问题就可以“捂一捂”“盖一盖”。这种心态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未巡先改”就是要打破这种惯性思维,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时时在巡、处处被巡”的监督意识,把功夫下在平时,把自查自纠作为常态,主动用巡察的“尺子”量自身、用巡视的“镜子”照自己,真正做到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这不仅是对党组织政治责任的担当,也是对干部个人的关心爱护。
二是要实现从“重问题销号”向“重系统治理”的路径转变。巡察整改不能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点上修复。许多问题的产生,根子在于制度缺失、机制不畅、管理缺位。“未巡先改”的核心要义,就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由表及里,把解决一个问题与解决一类问题结合起来。例如,在国企领域,如果发现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就不能仅仅处理几个责任人了事,而是要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出资人监管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同样,机关单位如果出现干部借调不规范的现象,就需要从制度层面严格执行管理文件,开展全系统自查,而非简单地清退几名借调人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到“完善一套制度”的跃升。
三是要实现从“当下改”向“长久立”的成效转变。整改的最终目标是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长效。“未巡先改”强调的正是这种“立”的功夫。通过主动查、主动改,我们要把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固化为制度规定;把暴露出来的制度短板和机制弊端,尽快建章立制、加以完善。我们的目标是构建起“巡—整—治”的良性工作循环,即通过主动自查自纠,提前整改,完善治理,从而在未来的正式巡察中能够更加从容、更加自信,巡察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少、越来越浅,最终形成风清气正、健康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局面。
总而言之,我们推行“未巡先改”,就是要变“事后整改”为“事前防范”,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真正实现中医理论所讲的“未病先防、已病早治”的最高境界。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深刻领会县委的战略意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未巡先改”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聚焦关键环节,精准有效推进“未巡先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