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好“第一种形态”
(二)做实“后半篇文章”
(三)坚持关口前移
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在监督执纪中开展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规定:“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这不仅是制度要求,更是新时代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然而,当前部分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重惩处轻教育、重办案轻转化的倾向。如何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监督执纪各环节,实现纪法威慑的刚性与思想教育的柔性有机统一,是每一名国企纪检干部必须深入思考的课题。
监督执纪的本质是做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监督执纪工作归根结底是做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仅是要查清问题线索、给予处理处分,更重要的是发挥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作用。纪检监察凭借纪法的刚性约束,明确干部履职边界、筑牢制度屏障;思想政治工作则以柔性引导为切入点,浸润干部心灵、正本清源,夯实廉洁从业思想根基。两者目标契合、逻辑贯通、功能互补。如果只讲“法纪硬度”不讲“思想温度”,容易导致干部口服心不服。
从实践来看,单纯依靠执纪办案存在明显不足。部分纪检干部存在“就案办案、孤立执纪”的思维,线索核查粗放、谈话警示流于表面,处分下达后缺乏后续思想跟踪与教育疏导。“惩”只是手段,“治”才是目的。唯有把加强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日常教育,给予被监督对象关怀激励,才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治理效果的有机统一。
当前融合实践中亟待破解的突出问题
思想认知有偏差,融合主动性不足。部分纪检干部存在认知误区,片面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委的职责,自身核心工作仅为案件查办与处分落实。这种片面认知导致执纪工作机械生硬,易引发被监督干部抵触心理。部分国企存在“重经营、轻廉政”“重业绩、轻作风”的认知偏差。
专业能力有短板,融合精准度不够。多数纪检干部长期专注纪法领域,但思政工作专业能力不足。面对不同岗位、职级、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