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泉会长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中国法学会会长 王乐泉 (2018年7月2日 北京) 尊敬的各位来宾,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七月的北京,万木葱茏、生机盎然。在这美好的季节,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位中外法学家、法律家、政府官员以及各界代表汇聚在美丽的北京,以“规则与协调:共建‘一带一路’”为主题,探讨法治合作的途径,共谋发展大计,这对于增进沿线各国的相互了解,扩大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 朋友们!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和积极响应,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其中。“一带一路”倡议秉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在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同时,坚持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和互联共赢,为实现新型国际合作开辟了新道路。去年5月,习近平主席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强调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一年来,习近平主席运筹帷幄、亲力亲为,带领中国人民为建设“一带一路”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新的成果,赢得世界广泛赞誉。 法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共同追求。一个和谐美好的“一带一路”,必定是公平正义的“一带一路”,民主法治的“一带一路”。在人类漫长历史长河中,“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对推动世界法治文明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带一路”建设根植于历史,但面向未来。法治环境是各国、各地区间经贸往来的基本保障,加快法治体系构建、深化国际司法合作成为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共同发展繁荣的必然要求。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法律制度各不相同,法律文化传统差异很大,法治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建设过程中必然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比如,如何通过法律规则促进沿线国家实现对接、优势互补;如何完善沿线各国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促使参与者更好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讨和交流,对于有效应对风险和挑战,使“一带一路”合作与交往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有序地推进,在相对稳定的法律框架下实现共同发展和互利共赢具有重要意义。 朋友们!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步。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坚定不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修改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更好发挥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作用;全面启动《民法典》编纂,开启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的新时代;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现国家对公权力行使监察全面覆盖。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