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立足主责主业
(一)当好法治参谋
(二)筑牢调解防线
(三)做实便民服务
(四)深化普法宣传
(五)严格监管帮扶
二、正视短板弱项
(一)人员力量与任务增量不相适应
(二)保障水平与履职需求不相适应
(三)能力素质与专业化要求不相适应
(四)协同机制与治理格局不相适应
三、聚焦提质增效
(一)强化职能建设
(二)强化队伍建设
(三)强化保障建设
(四)强化机制建设
关于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以高原基层治理法治化为视角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最基层单元,是法治建设的“神经末梢”,也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法治,关乎全局。近年来,我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司法所建设作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工程来抓,立足高原地区地广人稀、民族聚居、农牧区交织的市情区情,紧扣司法所“基层法治阵地、矛盾化解前沿、服务群众窗口”的职能定位,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推动司法所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职能大提升促进治理大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格局
我局坚持把司法所建设纳入全区法治建设总体布局,与平安建设、基层治理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科室对口联系制度,定期深入司法所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从组织队伍、基础设施、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等方面明确标准和要求,形成了“区级统筹、乡镇(街道)协同、司法所落实”的上下贯通工作格局。通过持续投入,司法所办公场所、标识标牌、业务装备逐步规范,基层法治阵地更加稳固,为各项职能发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全面掌握工作现状、找准薄弱环节、谋划提升路径,我局组织专班,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访谈、案卷抽查、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司法所、乡镇(街道)及相关调解组织开展了为期XX个月的专题调研。调研覆盖司法所XX个、调解组织XX个,走访干部群众XX余人次,召开座谈会XX场次,发放调查问卷XX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足主责主业,司法所职能发挥的成效逐步显现
调研表明,全区司法所围绕法治建设、矛盾化解、法律服务、风险防范四项核心职能,主动嵌入基层治理链条,在服务大局中实现了有位、有为、有效,初步形成了“一所一特色、一所一品牌”的发展格局。
(一)当好法治参谋,基层依法治理根基更加牢固
坚持把司法所作为乡镇(街道)依法决策的重要依托,明确其为法治参谋助手的职责边界,指导其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近年来,全区司法所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XX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XX件,指导完善村规民约XX件,推动基层治理由“经验决策”向“依法决策”转变。针对部分村(社区)原有村规民约存在与法律法规衔接不够、内容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相关司法所主动牵头,组织法律顾问、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研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逐村梳理修订重点,并通过入户宣讲、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宣传修订成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切实以法治力量推动移风易俗走深走实。
(二)筑牢调解防线,矛盾纠纷化解更加高效
聚焦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物业服务、农村土地、涉众金融等重点领域,全区司法所主动靠前、联动处置。统计期内,参与乡镇(街道)调委会调解XX件、村(社区)调委会调解XX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XX件;今年以来共摸排纠纷线索XX件、摸排纠纷XX件,联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形成分层分类、多元协同的化解体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各所还立足辖区实际打造特色调解品牌,如依托“马背调解队”“帐篷调解室”等载体,在高海拔牧区实现纠纷排查全覆盖;创新“双语调解+行业调解”模式,针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调解,成功率达XX%;在城市地区建立“司法所+社区网格+律师”调解机制,处理纠纷XX件,成功率达XX%,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司法所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各所普遍建立与派出所、法庭、信访、民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联合会商、联合化解,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时,注重发挥村(社区)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其依法调解、就地化解的能力。通过构建“排查在前、预防在先、化解在早”的工作闭环,全区矛盾纠纷总量稳中有降、化解质效稳步提升,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态势,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做实便民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普惠
以司法所为枢纽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XX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聚焦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精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初审、法治指引等服务。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案件XX件,提供各类咨询XX余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安心行动”,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针对牧区群众出行不便的实际,部分司法所推行“预约办、上门办、集中办”,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围绕特殊群体开设老年人、残疾人“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咨询、代办申请等便民服务,让法治服务更有温度。
(四)深化普法宣传,全民法治观念更加深厚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作为司法所的经常性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XX余场次,覆盖面达XX%,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培育普法志愿者队伍,打造特色普法品牌,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结合本地典型案例,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读婚姻家庭、赡养义务、邻里相处等相关规定,剖析高额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