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乡村社会治理“133制”工作调查与思考
洛川县乡村社会治理“133制”工作调查与思考
杨延宏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核心,是防范风险的基石,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洛川县在全县196个村创新推行乡村社会治理“133制”,以建设和美乡村、幸福家园为目标,聚焦党建引领乡村社会治理一条主线,强化“三项公开”,实行“三调联动”,办好“三个活动”,自治、法治、德治同向发力,有力提升了乡村社会治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成效,我们深入各镇街、村组和政法部门对“133制”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县委提出乡村社会治理“133制”的背景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对“枫桥经验”作出批示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作出批示20周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县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认真梳理总结了我县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短板问题:一是农村邻里纠纷、土地纠纷、交易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增多,防控调处呈现多元化、疑难化、扩大化的趋势,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加大;二是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分散,没有形成内外联动、协同推进的防控合力;三是治理效能有待提升,乡村治理体系运行中跨部门联调联动机制还不够顺畅,网格化机制还不完善,源头破解矛盾纠纷难题还不到位;四是基层治理保障措施跟进滞后,调解经费短缺,调解员待遇落实不到位,影响调解工作积极性;五是全县信访量、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与高质量发展不相匹配。根据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县委坚持系统思维,顶层设计,秉持不在多、在管用、能落实原则,于4月份在全县创新推行乡村社会治理“133制”,打响了乡村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攻坚战。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聚焦“一条主线”,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将社会分散、多元的要素纳入基层治理框架。县委印发《推行乡村社会治理“133制”的意见》,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分别成立专班推进“三项公开”“三调联动”“三个活动”三项机制的落实。各镇街党委发挥“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用,整合资源,统筹调度基层政法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乡贤能人等融入社会治理工作。各村在党支部领导下,依托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网格员、“党员中心户”、“五老”,以及群防群治等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将基层治理列入各级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制定“133制”考核办法,严格督导、定期调度。通过县委统一领导,多部门发力,镇村具体落实,形成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三项公开”,实现共治共享。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一是全面公开惠民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村务公开栏线上线下长期公开惠民政策及落实情况,方便群众查询政策和落实情况。二是及时公开村级公共事务。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及时公开村级重大事项、重要决策。三是定期公开村级财务。每季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明细进行公开,小到办公支出,大到整修路渠、土地承包流转等,还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截至目前,全县196个村20类71项惠民政策全部公开到位,公开村级事务581件次、村级财务431次。“三项公开”工作日趋规范,群众在共建共治共享中获得感显著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因政策落实不到位、村务不透明引发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大幅减少。
(三)实行“三调联动”,实现法安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源头预防,资源整合、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在县综治中心设“133制”乡村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在镇街综治中心成立由“乡贤能人”为主要成员的调解室,坐班受理群众反映问题,联合调解村上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各村综治中心,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整合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成员、网格员等及时排查化解家庭、邻里、地界等日常矛盾纠纷。形成“县综治中心总体指挥调度,镇综治中心一站式受理调处,村综治中心日常排查化解”三级治理架构,实现“排查—受理—分流—化解—反馈—回访”闭环管理,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二是整合力量,建立起常态化矛盾纠纷下沉排查机制。各镇街整合党政、政法和“乡贤能人”等力量,成立5-10人矛盾调处工作队,按照“每月三分之一村,每季度全覆盖,全年四次排查”的要求,采取“进门四看、入户六问”(看生活状况、人员状况、居住环境、安全隐患;问家庭成员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收入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平安建设满意情况和需求建议)的方式深入了解排查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兼带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对可即接即办的事项当面协调解决,不能当面解决的提级会商研办。三是强化协作联动,推动形成“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把化解矛盾纠纷与诉源治理相结合,推动基层政法单位与镇街党委、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信息共享、矛盾联调,构建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对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截至目前,诉前调解1370件,撤诉率达到67%。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现场搬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菩提镇葡萄架下化纠纷、老庙镇地界纠纷化解等案例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四是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建立大数据分析预警机制。县委政法委制作了矛盾纠纷大数据录入小程序,开通了“133”矛盾纠纷反映热线,动态收集矛盾纠纷线索,专人转办处理,周汇总、月研判,对有发酵风险的信息及时向相关镇街和部门发出预警。五是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和水平。选聘首席法律专家12名,聘用特邀调解员50名,命名“法律明白人”983人,健全完善了223个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调解委员会,配齐了905名网格员和3174名党员中心户长,充实54名“乡贤能人”为镇街综治中心调解员,全县共培养人民调解员610名,命名表彰“金牌调解员”10名。同时,加强调解工作业务培训,县镇举办培训28场次。县财政每年列支60万元用于基层调解经费和对“乡贤能人”调解员进行补助,有效激发了广大调解员参与矛盾调处的积极性,在全县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办好“三个活动”,实现德润洛塬。坚持以德铸魂、以德促行、以德化人,持续激发基层善治活力。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史馆、“非遗”传习所、讲习所、农家书屋等阵地,每村每月举办一次道德讲堂,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道德模范。传递真善美、弘扬正能量。截至目前,全县开展道德讲堂1300余场(次),举办文体活动300余场(次),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八比八评”等各类先进260人。“三个活动”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让群众在参与中受教育、在互动中拉近关系,实现了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乡村和美,让传统美德滋润洛川大塬,为乡村社会治理汇聚了人气、注入了生机、提供了动能。
截至10月底,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652件,化解1588件,化解率96.13%,同比信访总量下降32%、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2.85%、治安案件下降5.6%,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
三、存在问题
“133制”推行以来,取得显著成效,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运行中还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影响了机制作用发挥。
一是多元主体合力作用发挥不够。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处理一些复杂矛盾纠纷时还存在相互推诿现象。部分镇街领导和干部将诉源治理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割裂开来,认为诉源治理就是法院的事,对基层法庭诉调对接推送案件办理支持不够;部分干警在处理案件时注重“案结”不注重“事了”,案件后续情况不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导致矛盾纠纷复杂化;一些镇街在组织个别复杂矛盾纠纷时没有充分调度各类资源,调解人员缺乏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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