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市委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在XX市委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专门召开这次会议,主题非常明确,就是聚焦不动产“登记难”这一历史遗留的“硬骨头”,听取进展、分析症结、压实责任,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打好这场化解攻坚战。不动产登记工作,一头连着政府治理,一头连着百姓民生。每一本产权证书,承载的不仅是人民群众对“有恒产者有恒心”的朴素期盼,更是对党委政府施政能力和公信力的直接检验。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直接影响着我市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彻底清除这个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民生领域里的“老大难”。
    下面,围绕这项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深刻认识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
    推进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化解工作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特别是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付出了艰辛努力,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尤其是在去年,我市全面启动并完成了2024年度的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成功化解了一批时间跨度长、牵涉范围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超过百个,为近万户家庭解决了产权登记难题,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
    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剩下的都是“难中之难、坚中之坚”。从各方面反馈的情况看,我市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依然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形势。一是存量问题基数仍然不小。据初步摸排,全市目前仍有数十个项目、数千户居民的产权登记问题悬而未决。这些问题成因极为复杂,往往涉及用地手续不完善、规划核实困难、消防验收未通过、开发主体灭失、税费欠缴等多种情形交织叠加化解难度极大。二是个案处置难度持续攀升。早期遗留的问题,很多存在于政策法规的“模糊地带”,一些项目甚至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早已超越了单纯的技术或流程问题,演变成了需要运用政治智慧和高超治理艺术才能破解的综合性难题。三是新增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设、销售环节仍然存在不规范行为,如果不能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就可能一边化解旧账,一边产生新账,使我们陷入“前清后欠”的被动局面。
    面对这样的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三个维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这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表面看是经济纠纷、法律问题,根子上却是执政理念问题、群众立场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体现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行动中。产权不明、办证无门,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就会受到侵蚀。因此,必须把化解“登记难”问题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经验交流和检验主题教育成果的实践场,下定决心、排除万难,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第二,这是一场必须打赢的发展硬仗。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一个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效率和便利度,是衡量其营商环境的核心指标之一。如果大量的房产无法登记、无法正常流转、无法实现其应有的价值,不仅会抑制消费、影响金融稳定,更会严重削弱外界对我市投资兴业的信心。反之,高效、规范的登记服务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因此,解决“登记难”,就是稳预期、强信心,就是优环境、促发展。
    第三,这是一次必须通过的治理大考。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形成,既有历史原因,也暴露了过去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和漏洞,比如部门协同不畅、信息共享壁垒、全过程监管缺失等。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就是对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和系统重塑。必须坚持系统思维,通过化解一个问题,带动一片治理,最终实现从“被动清欠”到“主动创稳”的根本性转变,推动城市治理走向精细化、现代化。
    二、精准施策,协同攻坚,以超常决心和力度破解历史遗留问题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既要敢于担当、勇于碰硬,又要讲究策略、善于作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的方法,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稳妥、彻底的解决。
    第一,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化解工作的前提是底数清、情况明。要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最后一次、最彻底的一次全面摸排,由市化解办牵头,各区(县、市)、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对所有存量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栋楼、不落一户人。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台账。这个台账不仅要记录项目的基本信息,更要对问题的成因进行精准画像。要参照先进地区的经验,将问题系统归类,比如,可以划分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不全、用地手续不完善、房屋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不符、开发建设主体灭失或缺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已设定抵押或查封等几大类型。
    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必须制定差异化的“政策工具包”。要始终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群众受益”的核心原则。对于因政策变动或历史条件限制导致的手续不全,要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简化程序、容缺办理;对于开发商原因造成的欠缴税费等问题,要依法加大追缴力度,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追索,不能让企业失信的成本由社会和群众承担;对于开发主体已经灭失的项目,要大胆探索由政府指定平台公司或引入有实力的企业作为新的实施主体,承担后续完善手续、组织办证的责任;对于涉及司法查封和抵押的复杂案件,要加强与法院、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努力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寻求“解套”路径。
    第二,强化跨部门协同,形成攥指成拳、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链条长、部门多,“登记难”的症结往往不在登记本身,而在前端的规划、土地、建设、验收、税务等环节。任何一个部门的“单打独踢”都无法解决问题,必须建立起强有力的跨部门协同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市级层面的联席会议制度和专班工作机制,由市领导同志挂帅总负责,定期调度、现场办公,及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的堵点难点问题。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边界和协作义务,自然资源部门要当仁不让地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职责,主动协调;住建部门要在工程验收、质量监管等方面提供支撑;税务部门要在税费征缴和核定上优化服务;司法和公安部门要在身份核实、化解纠纷上给予支持。要打破“信息孤岛”,这是老生常谈,但必须下决心解决。要加快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信息平台的技术升级通过签订数据共享协议,建立数据实时交换通道,真正实现住建、税务、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与不动产登记系统“一网通办、实时共享”从技术上根除信息不一致、群众来回跑的弊病。
    第三,坚持法治化思维,做到于法有据、宽严相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绝不是无法无规的“搞变通”,而是在法治轨道内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所有处置方案都必须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严格遵守《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配套细则等法律法规确保登记行为的合法性与严肃性。
同时,法治思维不等于机械执法。对于一些因特定历史时期法律政策不健全而产生的问题,要善于运用“疏堵结合”的智慧,在法律框架下寻找政策空间。比如,对于一些已形成事实但手续不全的房屋,可以探索通过公告、公证、社区确认等方式,厘清权属关系,作为登记的补充依据。对于一些疑难复杂、争议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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