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电影观后感800字高中生(活着电影观后感800字作文)

活着电影观后感800字高中生(活着电影观后感800字作文)

余华的小说《活着》,讲述了浪子徐福贵的传奇人生,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由葛优、巩俐等明星担纲主演。电影超强的传播力,更让这部小说耳熟能详。

读完这部小说,我却敢说,它不会是余华最好的作品。

说起创作的缘由,余华在序言中说:听到了一首名叫《老黑奴》的美国民歌,歌曲描写了一位老黑人遭受的种种磨难,家人都先他而去,但他仍怀希望艰难求生。这首歌深深打动了作者,并由此创作了小说《活着》。

所以,这就是一种注定,凡跟主人公徐福贵沾上关系,除开年迈的父母,妻子,一双儿女、女婿,甚至年幼的外孙,都必须在他之前死去,这是被诅咒了的命运。

首先,这种安排非常考验作家功力。极端事件,现实生活中有没有?有,但是要表现得合情合理,不容易。至少我所读到的有庆、二喜和苦根,关于他们的死亡, “用力过猛”的写作痕迹还是很明显的。

其次,福贵作为一个浪子,从“阔少爷”彻底沦为“无产者”后,被迫回归了家庭和土地,他的跌宕命运,实在是靠着一群太过善良的角色群像来托举着:母妻一味让着他,儿女们一味敬着他,偏头女婿也是憨厚得出奇,就是小外孙苦根,也从不捣蛋废气。从这一点上讲,浪荡子徐福贵的幸运,又几乎幸运到“不带一星人间烟火”的地步。

小说第一部分,浓墨重彩地描绘了这个浪荡子的丑恶行径,其所作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刷新了读者,至少是我的认知边际。可就这样一个荒唐泼皮,始终被亲人们宠溺着。亲人们从头到尾表现出的隐忍和宽容,几乎到了令人心生疑窦的地步,最突出的代表就是徐福贵的妻子——陈家珍这个小说人物。

陈家珍婚姻不幸,嫁给了据说有“败家基因”的徐福贵,自己受尽羞辱吃尽苦头,可就是死心塌地认准了这个浪荡子,可谓初心不改。但故事本身,始终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铺垫和设计。

那个年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旧时代女子多的是,但是作者偏要给予陈家珍一个颇为“新潮”的人设。福贵是在城里鬼混时的一天夜里,偶见家珍的,家珍正和几个女伴在一起。注意,她脚蹬高跟鞋,梳着齐耳的短发,去上夜校——这形象,分明是一个美好的新派女子,至少从外表看是这样。可惜嫁给福贵后,低眉顺眼逆来顺受,从头到尾表现出的全是 “忠孝节义 ”,可见那些书是白念了。中间有两个细节还蛮雷人:用菜里埋肉的方式劝说福贵回头,这辛辣生猛的做派与她整体形象不符,实在是有些恶趣味;第二就是害了软骨病后,她自感不久于人世,特地叮嘱福贵不要用麻布包裹她,还搬出了到阴司地府的一套说辞……这些想法和言语,哪里像上过新式学堂的女学生?不在乡村文化里浸淫几十年,说不出这话来。

姿态这么低,也可能是陈家珍当初高攀了徐家吧。错,小说交代她是城里有钱人家的女儿,父亲开着米行,兼着城里商会的会长。商会会长不缺钱不缺见识,愣把女儿从城里嫁到乡下?还专门挑了一个吃喝嫖赌抽的坏家伙?早在结婚前,这个徐福贵就在城里无恶不沾了。那么小一个城市,鉴定一下未来女婿的人品,以会长的智商、威信和人脉,很轻松不是嘛?

又或许,是不是会长不疼自己闺女。福贵败光全部家产时,家珍还有两月即将临盆,这时陈会长是一台大轿子大张旗鼓地把女儿接回了娘家,并表示表示生下的孩子姓陈,与徐家一刀两断,这就是疼女儿的表现。最困难的饥荒年,家珍回娘家讨得了一小袋米,这几乎成了家里人的救命粮。想想,那个年代能从牙缝里挤出粮食,那肯定是真爱。

徐福贵,一个家暴怀孕妻子的男人,一个时常寻衅羞辱老岳丈的男人,一个败光家产一无所长的男人。陈家珍,到底是什么支撑了你对他的感情?

不能跟虚拟角色较劲,对吧,他们的命运都在作者一支笔上。都说逻辑要自洽,文学作品的创作不也应该如此吗?天马行空的写作需有常理可循,可以意料之外,但得在情理之中。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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