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怎么写?
你是否了解如何撰写一份上诉状,以便让二审法官能够迅速找到争议焦点?
本文将通过一个房屋合同纠纷的上诉状案例,向您展示如何在不请律师的情况下自己撰写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申诉人:XXXX,女性,汉族,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居住地址为XXXXX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联系电话为XXXXXX。
被上诉人1:YYYYYY有限公司,注册地址:YYYYYYY,营业执照注册号:YYYYY。
法定代表人:XXXXX,职务:董事长,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 ,邮箱:XXXXX@XXXXX.com。
被上诉人2:YYYYYYY有限公司,住所地:YYYYY。
法定代表人:张三,联系电话:1234567890。
上诉请求
一、要求依法撤销XXXX县人民法院(2022)豫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并要求重新审理或者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新的判决,以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二、被上诉人应承担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调查事实不充分
对于是否被上诉人1指定的公司收取了按揭费用这一关键事实,我们尚未进行查证。如果确实是被上诉人1指定的公司收取了按揭费用,这一事实将证明上诉人1在处理按揭事宜时起了主导作用。
实际上,根据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银行是由被上诉人1指定的,上诉人也是根据被上诉人1的指示向第三方服务公司支付按揭费用。甚至部分房款也是上诉人根据被上诉人1的指示转账给被上诉人2。在作为普通人的上诉人看来,所谓的第三方服务公司、被上诉人2和上诉人1都是紧密相关的,它们都是被上诉人1利益共同体的一部分,也是被上诉人1收费的手段。
二、一审法院确认事实错误
根据审理过程和相关证据,经过仔细审查,一审法院确认了事实错误的存在。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对某些关键事实进行了错误的认定。为了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审判,二审法院将重新审视这些事实,并作出正确的判断。
二审法院将重新调查和审理相关证据,以确保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把握。法院将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同时还将聆听专家和证人的证言。通过全面、客观、公正的审理程序,二审法院将尽最大努力纠正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错误。
二审法院的目标是确保公正的司法决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重新审视事实,二审法院将努力确保判决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并对当事人产生公正和合理的影响。
认定上诉人所提供的其他证据并未能证明被上诉人1XX公司曾向原告做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承诺,这一认定事实是错误的。
根据上诉人提供的聊天记录内容,可以证明被上诉人1销售顾问在合同磋商阶段向上诉人了解了上诉人能否办理贷款的情况。被上诉人1销售顾问问上诉人是否能办理贷款,上诉人回答说征信都正常,没有房贷。根据这个回答,被上诉人1销售顾问得出的结论是征信正常没有房贷就可以贷款,否则就不会有合同的签订。
如果销售顾问在合同磋商阶段核实了上诉人是否有其他商业贷款,并且上诉人当时撒谎说没有其他商业贷款,那么在后期的聊天记录中,销售顾问应该询问上诉人是否征信正常,是否有房贷和其他商业贷款。如果聊天记录中没有这样的询问,那么可以推断销售顾问在合同磋商阶段并没有核实上诉人是否有其他商业贷款。
根据上述证据以及上诉人提供的另案生效法律文书(2021)豫XX民终XXXX号案件中与本案同样楼盘的另外购房者在起诉时事实理由部分的陈述内容,可以得出相互印证的结论。这些证据证明,在合同磋商阶段,销售顾问在了解上诉人的情况后告知上诉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并且按揭贷款的办理是由上诉人1主导和办理,上诉人只是配合。
根据房地产销售的实际情况,合同磋商阶段被上诉人1在处理贷款事宜时承担了很大的责任,这一点是公认的事实。在房地产交易中,为了促成交易,上诉人1通常会全权负责贷款事宜,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真实的交易习惯。为了推动交易的顺利进行,上诉人1承诺可以办理贷款,要求购房者先支付一定的款项,这符合正常的销售心理和销售现状。
在卖房时,销售顾问通常会表示自己对贷款政策非常了解,并会与购房者进行详细的沟通,以了解他们的真实情况。销售顾问会根据购房者的情况,给予他们关于贷款的建议和指导。如果购房者符合贷款条件,销售顾问会告诉他们可以贷款,并鼓励他们继续购房。购房者在与销售顾问的交流中建立了信任,并基于这种信任签订了购房合同。
三、一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
在一审阶段,法院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一些错误。首先,法院在判决中未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导致判决结果与法律规定不符。其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对法律事实的错误理解或遗漏,导致对案件的判断不准确。此外,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可能未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导致判决结果不公正。
针对这些错误,被告方可以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重新审理案件并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同时,被告方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请求。二审法院将重新审视案件,并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作出更为准确和公正的判决。
总之,一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被告方有权利通过上诉程序来纠正这些错误,并争取更公正的判决结果。
(一)根据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第三条(内容见下图),关于按揭贷款付款的补充约定被认为是无效格式条款,这是因为该条款与双方真实交易情况不符,并且加重了上诉人的责任。因此,不能仅仅根据该条款认定上诉人有过错,这是适用法律错误。
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根据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应进行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具有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或者符合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具体到本案中,同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第三条关于按揭贷款付款的补充约定,如果该条款免除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责任、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那么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1、根据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与合同实际履行不符。事实上,被上诉人1在了解上诉人的情况后明确告知其可以办理贷款,而不是上诉人主动了解贷款政策。可以说,贷款的办理是被上诉人1在主导。
该条款明显增加了上诉人的责任,并限制了上诉人在无法贷款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上诉人的购房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获得贷款,如果上诉人知道自己无法贷款,就不会决定购买房屋。因此,该条款明显加重了上诉人的责任,并限制了上诉人在无法贷款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3、本合同文本由被上诉人1提供,然而在合同签订时,被上诉人1未对该条款进行充分说明和明确告知上诉人。庭审过程中,被上诉人1也承认在合同签订时未对该条款进行充分说明和明确告知上诉人。被上诉人1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认为该条款并未增加上诉人的责任,并且限制了上诉人在无法贷款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4、上诉人提供的参考案例(2021)豫XX民终XXXX号,涉及的楼盘与本案相同,买房人同样因为其他负债无法贷款。此外,该案中也存在类似的“格式条款”,上诉人声称被告承诺协助办理贷款。然而,二审法院并未根据该“格式条款”认定购房者有过错。
(二)认定上诉人“不享有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权”系适用法律错误。
(二)对于上诉人“不享有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权”的认定,存在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由于双方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从而无法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卖人应当将已收取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退还给买受人。
就本案而言,目前尚未达成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上诉人也无力全款购房,因此无法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未能批准的原因是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已存在的贷款,这并非上诉人的过错。此外,在本案中,被上诉人1存在明显的过错,即使被上诉人1没有过错,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四、被上诉人1一审答辩意见第三条所提及的国家鼓励交易、维持市场稳定的规定在本案中不适用。
(一)上诉人解除合同的原因并非因为房价下跌,事实上,上诉人在房价下跌之前就首次向被上诉人1表达了解除合同的意向。
合同签订是在2019年底,2020年配合上诉人1XX公司办理贷款业务。然而,由于贷款申请未能成功,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1解决问题或解除合同。可是,被上诉人一直以推诿搪塞的方式处理此事。面对被上诉人的无动于衷,上诉人不得不诉诸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房子在2020年并未降价。
(二)上诉人解除合同是因为银行不批准贷款,导致无法贷款,进而无法购买房屋。银行不批准贷款的原因是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就存在的贷款问题,并非上诉人的过错。上诉人一直积极缴纳按揭费用,表明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可以办理贷款的,并且一直在积极配合办理贷款事宜。因此,上诉人不存在恶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也不会对其他正常买卖的业主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三)楼市的疲软自有其原因,但我们不能以损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来为整个环境买单。这种做法不仅超出了道德的范畴,更是对法律的亵渎,缺乏公正性。
基于以上理由,上诉人特此向贵院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撤销XXXX县人民法院(2022)豫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并要求重新审理此案或者对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后,依法作出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的判决。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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