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
洛川县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
樊宝峰
为深入了解我县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状况,我通过实地走访部分村组、农户了解相关情况,深入人社、民政和统计、农村养老等部门,掌握当前农村养老的基本政策、相关数据,分析农村养老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旨在探索改善农村养老现状的新途径,让更多的农村老年人一起共享社会发展进步和乡村振兴成果。
一、洛川县农村养老情况
(一)总体情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20年末,洛川县常住人口201663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093人,占比17.40%,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458人,占比12.13%。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3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受人民生活和医疗保健水平大幅改善,以及人均寿命不断提升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县老龄化特征进一步明显。
2020年,全县城镇常住人口90204人,城镇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13102人和10415人,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4.5%和11.5%;农村常住人口111459人,乡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20420人和17615人,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8.3%和15.8%。农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分别高于城镇3.8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数据显示,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农村养老需求远远超过城镇,老龄化问题的难点、重点更加突出。
(二)农村老年人养老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共涉及菩提镇、交口河镇、石头镇3个镇和朱牛1个便民服务中心60岁及以上的农村老年人70人,其中,男性50人,女性20人;分散供养五保户及孤寡老人6人。年龄层从60岁到80岁以上均有分布。其中,60-69岁年龄段有32人,占46%,70-79岁年龄段有27人,占38%,80岁及以上有11人,占16%。
1.农村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主。从居住状况来看,46%的老年人独自居住或与老伴居住,39%的老年人与子女共同居住,15%的老年人在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居住。76%的老年人至少有一个子女在本地务农或工作,13%的老年人所有子女均在外地工作,11%的老年人没有子女。在有子女的老年人中,有78.1%的子女能做到至少每周探望一次。
2.农村老年人依靠子女赡养,养老金等政策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养老保障的核心在于经济保障。本次调查反映,农村老年人收入来源于子女赡养的占比34%,养老金、低保等政策保障转移性收入的占比60%,其他收入的占比6%。月收入水平在500元以下的农村老年人占30%,每月收入水平在500-1000元的占48%,每月收入水平在1000元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占22%。由此分析,农村老年人经济来源主要是子女赡养及养老金、低保等政策性收入,且收入水平较低。
3.农村老年人多数生活满意度较高。由于洛川是苹果之乡,大部分农户有产业支撑,群众经济收入普遍较高,在受访的农村老年人中,七成老年人身体健康,不仅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还能从事力所能及的农业生产劳动。52%的老年人对生活表示非常满意,36%的老年人表示比较满意,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有12%。
4.农村老年人倾向于家庭养老。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54%的老年人倾向于由子女照料的家庭养老,2%的老年人倾向于由养老服务点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32%的老年人倾向于在敬老院、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养老,12%的老年人倾向于邻里之间互相照顾的农村互助养老。子女照料的传统家庭养老仍是农村老人首推的养老方式。
5.传统观念是影响养老选择的主要原因。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大部分老人仍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入住养老机构是子女不孝的表现。有意愿选择服务机构养老的部分老人认为,服务机构养老能够接受,也是将来发展的趋势,但社会化养老费用过高,无力承担相关费用。
6.五保户及孤寡老人养老得到兜底保障。接受调查的6位分散供养五保户及孤寡老人均认为享受到政府和村集体提供的生活补贴和服务,能够满足日常的生活需求。其中,3名患有疾病的五保户,需要长期的医疗治疗和护理,开支较大,生活比较困难。大部分群众表示,只要不得大病,国家补助足够养老。通过民政局相关数据了解到,洛川县目前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307人,集中供养50人、分散供养257人,做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7.农村老人家政、医疗、精神等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精神空虚、看病难、看病贵是农村老年人普遍的困惑。由于身体老弱等原因,有83.3%的人想获得儿女起居饮食方面的照顾,66.7%的人想获得就近医疗护理服务,45.8%的人想获得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在负担价格方面,大多数老年人认为800元/月的养老服务价格可以接受。
二、农村养老存在问题
(一)居家养老效能式微
随着时代的发展,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家庭养老负担沉重、居家养老模式弱化。与此同时,建立在道德伦理基础上的赡养法律制度约束力较弱,缺乏充足的社会支持,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在家庭收入、老人健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居家养老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老主体缺失,农村老人处境尴尬。养儿防老观念严重落伍。
(二)机构养老能力较弱
1.社会福利敬老院情况。全县仅有洛川县中心敬老院1家社会福利敬老院,是一所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社会化养老、残疾人托养、重点优抚对象轮休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内设护理部、总务部、监控室、医务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室,共有工作人员39名,其中管理人员6名,护理及工勤人员33名。目前在院老人79人,其中五保养老人员50人,占比63.2%,社会寄养老人占比36.8%。
2.农村养老服务点情况。全县9个镇街3个便民服务中心196个行政村,目前有养老互助幸福院77个,村级养老服务点覆盖率39.3%,覆盖率较低。并且农村养老服务点在设施配备基本上仅提供饮食服务和简单的文娱活动,养老照料起居、医疗服务和健康护理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3.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情况。洛川县怡心园康养中心是全县唯一一家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位于洛川县交口河镇后川社区,是集“养老、医疗、康复、助残”为一体的民营康养机构,具体以社会养老、日间照料、残疾人居家养老、中西医科、康复科、疼痛科等门诊住院医疗业务为主,有职工25名,设置医养结合床位83张,其中老年公寓32张,目前在院入住老人34人。
通过走访洛川县中心敬老院、洛川县怡心园康养中心和4个村级养老服务点了解到,全县养老机构相对短缺,农村养老机构尤为薄弱。现有的服务机构均存在医疗条件不足、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而且农村老人收入水平与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水平之间存在差距。调查显示,在有意愿选择养老机构养老的15人中,多数老人认为这种养老模式能够接受,就是收入低、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养老服务机构费用。
(三)子女赡养老人保障难
在走访镇村的过程中,通过调查部分老人和镇村干部了解到,目前农村多子女老年人的比例较高,虽然儿女多,但在赡养老人上相互推诿,因为老人的生活费经常闹矛盾,有的儿女相互间还成了仇人。无论是分摊养老、轮流养老还是雇佣赡养,一部分老年人在生活上被儿女们当作累赘,导致部分老人精神负担较重,养老生活质量较低。同时,农村还存在厚葬薄养现象,一些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更有甚者连国家发给老人的养老金都予以侵占。
三、建议与对策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农村实际出发,让各类要素融合起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普惠共享。
(一)大力弘扬新时代孝文化
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文化瑰宝,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把弘扬优秀孝道文化和落实洛川县委“133制”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以大力实施德润洛塬“三个活动”为抓手,深入挖掘孝文化现代价值,大力开展研究孝义、繁荣孝艺、建设孝景、举办孝节、弘扬孝德等一系列孝文化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孝文化“小孝持家、中孝敬业、大孝爱国”的新时代内涵,逐步将孝文化的弘扬和传承引向深入,引导广大儿女自觉履行养老第一责任,减轻国家负担,形成良好养老风气。
(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养老惠民
养老的关键是资金,所以镇、村两级要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解决养老问题、提升养老水平的关键来抓。一方面,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之后,对养老负担比较重的家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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