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有关中学生的悲剧是接连发生!
除了大家都知道的胡鑫宇遗体被发现外,还有几例类似情况。
也有走失后至今没有找到的,还有已经找到却是冰冷的遗体。
这些悲剧的发生,背后都有着令人深思的问题!
在重庆市,同样发生了一起中学生悲剧,然而很多人都出离的愤怒了!
原来,有家长在网络上爆料,称自己13岁女儿被两名同学诱导卖淫。女儿曾经多次拒绝,但最终接受了条件。
既然多次拒绝,说明孩子是排斥的。
但在两名同学的诱导下,女孩子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同意了。
这种同意的背后,有两种情况。
一是被逼无奈,担心遭到人身伤害。
也就说,可能在同学的威逼下,迫于对方的淫威屈服。
这种情况也不少见,类似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
二是被引诱,碍于情面同意了。
这种情况虽然不同于威逼,但也以一些思想灌输或者打感情牌,让受害一方最后妥协。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并非女孩子自愿行为。
不得不说,这个社会太复杂了。
有些人小小年纪就充当起了“皮条客”,为了利益做起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些孩子仅仅为了一点钱,为了满足自己虚荣,就做出了丧尽天良的事,让人感到愤怒和不齿。
这起悲剧告诉我们,最容易伤害我们的恰恰是身边人,也可能是你自以为最信任的人。
他们利用你的善良,利用所谓的感情,在你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对你痛下毒手。
这种人,才是最可怕的。
相比那些陌生的坏人,这种身边坏人才让人感到恐怖。
如果身边都是这种人,这个世界可谓危机四伏,让人根本就没有安全感,也会失去快乐。
假如不是这些身边人,假如没有她们的诱导,这位13岁的小女孩会陷入这种不幸的悲剧吗?
绝对不会。
在这起悲剧中,13岁小女孩遭到了一位40岁男子性侵。
事后,给了女孩3000元钱,真正落到女孩手中的只有400元。
钱多钱少,在这起悲剧中没有什么意义。
但这种交易,在过去让一些无耻流氓逃避了法律的严惩。
因为过去曾将此等犯罪归之于“嫖宿幼女罪”,却没有将其纳入“强奸罪”。
如今这种行为已经一例纳入“强奸罪”,从重处罚。凡是不满14周岁幼女,都以强奸论,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
这位无耻的中年男子,自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不过,这起事件中还有令人深思的一点。
就是悲剧发生后,警方似乎迟迟不见行动,以至于家长只能将此事诉诸于网络,从而引起大家的关注。
如果不引起大家的关注,这件事可能不会快速处理甚至结果不尽如人意,不能给受害者一方以宽慰。
当然,与此同时也不能给犯罪嫌疑人以严惩。
之所以如此说,此事发生于去年年底,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时间了,但警方给出的说法还是在处理中。
这起事件报案后,既然归之于“强奸罪”处理,自然属于重要案件。
警方应该雷厉风行,很快将一干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可警方给出的结果是处理中,说明可能还没有将犯罪嫌疑人抓捕,更不可能处于结案状态。
在这起悲剧中,恰恰说明青少年性教育不能马虎。
很多学校都羞于谈到性教育,对性教育一直是不公开教育,使得一些孩子对于性知识非常匮乏。
知道的也是一些错误知识,对性更是失去了一些最为基本的认识。
这起13岁少女悲剧,背后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不少。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引起重视,切不可让这种悲剧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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