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不断探索检察队伍建设的新办法、新路子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最近,我们对本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目的在于总结成功经验,寻找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底,我院有在职干警64名(男48名、女16名),内设检察机构14个,派出检察机构2个。全院党员60人,占93.8%;法律职称检察官33人(正副检察长4人、检察委员会委员6人、检察员22人、助理检察员1人)、司法警察8人、书记员23人,分别占51.6%、12.5%、35.9%;行政职级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6人,科员49人。
    本院检察队伍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主要特征:一是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全院46岁至50岁14人、41岁至45岁14人、36岁至40岁19人、35岁以下14人,分别占21.9%、21.9%、29.7%、28.9%,党组成员平均年龄47岁,检察官平均年龄44.8岁,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1.5岁。二是文化程度较高。全院干警文化程度都在大专以上,其中本科以上51人,占79.7%。院党组成员中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文化程度4人,专科文化程度1人;检察官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7人,大专文化程度6人;中层干部中本科文化程度31人,专科文化程度1人。三是学历比较专业。全院法律专业63人,其他专业1人。
    二、近几年来队伍建设主要情况
    近几年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领导下,始终把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强检、文化育检、廉洁从检,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精神动力、组织保障和人才智力支持。
    一是坚持把“团结、实干、清廉、高效”作为班子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突出学习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统筹兼顾、相互监督和班子团结“五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了班子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增强了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2011年,我院班子被县委表彰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好班子”,机关党总支被市检察院党组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11人次受省、市院和县委表彰。
    二是思想政治教育、干部培训、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创先争优“四轮驱动”,推进队伍建设。我们坚持始终不懈地抓检察队伍政治教育,每年都开展系列活动,运用电化教育、思考讨论、心得体会交流、演讲竞赛、知识答题、办专栏等方式,加强党的知识、光荣传统、时事政治等教育,着力解决检察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和保持正确的价值观;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需求导向,把“请进来讲学、派出去求学、组织全员自学、每季度考学”和业务骨干讲课、评讲案例、法庭观摩、“以案析理”等方法,认真开展岗位“学练赛”,坚持大规模培训干部,提升干警素质能力;以保证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保证了队伍“零违纪”;本着把检察机关建设成政法部门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第一阵容,检令畅通、快捷有序的第一通道,执法为民、廉洁高效的第一窗口这一指导思想,制定方案,通过设立《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和每月小结、领导讲评、宣传典型等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3月,我院抓学习型检察院创建的作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2011年4月,我们承办了谷城县“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创建推进会”,做了典型发言;在今年初召开的县人大会议上,我院以“顺”抚民怨、以“疏”解民忧、以“控”防激化、以“稳”安民心、以“息”止民争的检察信访“五字法”,受到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广泛的好评。
    三是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以提高检察干警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履行法律监督“软实力”、更好地服务大局为目的,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先后开展了每天“读报半小时”、青年干警“读书会”等系列文化活动。先后投资九十余万元,建立了图书阅览室、档案室、荣誉室、干警健身房、局域网、电子显示屏、多媒体会议室等,积极抓好文化环境建设。自行举办或选派人员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知识竞赛、演讲竞赛、文艺演出、书画评选活动等,塑造检察形象,展示干警风采。几年来,先后有48人次在上述活动中获奖。
    四是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激发队伍活力为重点,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几年来,我们在队伍建设中把机制建设作为导向,
    对执法工作,特别是对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和赃款赃物的管理等,实行了动态管理,做到每案一检查,每一季一考评,办案进行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里。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机制。从有利于事业发展、检察职能发挥和调动干警积极性出发,适时开展竞岗选择,干部队伍得到了合理交流。以能力和绩效为重点,坚持抓好绩效绩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奖惩兑现,从而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潜能,推动了各项工作。
    通过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我院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发挥,广大检察干部精神面貌明显变化,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业务工作不断推进,全院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2011年,我院被县以上党政领导机关表彰12次,内设机构和机关党组织10次、干警47人次立功受奖。
    三、存在的不足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打算
    几年来,我院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检察队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
    (一)整体素质不齐。一是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不齐。有的同志对“人民检察官”的政治定位认识不足,缺乏从事检察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做好工作的激情。二是文化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不牢。全院干警文化程度看似不低,但都是通过自考、电大、函授等形式取得文凭,没有第一学历为本科的。当然,非科班出身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可以成长为优秀人才,但大部分同志缺乏系统学习和院校式的人文环境,难以形成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影响自身潜力的发挥。三是知识更新不及时。由于人力、财力、物力比较有限,加之基层的工作比较繁忙,开展岗位、技能、专业培训较少,往往采取以会培训的方法,不能很好地保证培训质量,部分干警工作中难免“吃老本”、靠经验办事,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四是司法考试通过率低。2002年至今10年间,本院只有3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被任命为检察官。目前全院40岁以下有23名干警不具备执法办案主体资格,队伍的知识结构、技能资源、人才储备出现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的状况,将会成为制约检察发展的瓶颈。
    (二)进取精神不足。一是在思想认识和精神状态上进取精神不足。近几年来,我院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连续三届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一些干警在荣誉面前,产生了“守成”意识,松懈了开拓思想,降低了进取精神,遇事求“过得去”的时候多,求“过得硬”的时候少;二是在对待工作上进取精神不足。有的发展缺乏思路,工作缺乏创意,工作方式陈旧,方法单一,总是凭老经验管理、靠老办法办事,眼界不宽,办法不多,一遇到新问题新困难就束手无措。近几年检察工作的“硬件不硬”、“亮点不多”。
    (三)人员流通不畅,轮岗交流人少面窄。一是人员流通渠道不通畅。我院人员从恢复重建初期的组织调动、学生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到后来的“凡进必考”,以及《公务员法》实施后,新进人员必须具有检察编制、公务员和检察官双重身份,人员进出口渠道越来越不通畅。多年来,我院从未向社会公开召录过一名检察官,“想要的进不来、不想要的出不去”成为现实。二是干部轮岗交流人少面窄。过去一段时间,我院干部的交流方式较多,如内部轮岗交流、“三门”干部到基层政法单位锻炼、中层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等,这对于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组织领导能力、管理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很有裨益。目前,虽然也有交流,但主要指领导干部,一般干警只是内部轮岗。久而久之,这种相对封闭的“交流”干警兴趣不大,对拓宽视野、提升能力,加强检察人才培养的助力也不大。
    (四)队伍管理和考核机制不完善。这是当前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是对检察人员没有实行分类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错岗混用,同职不同岗、同工不同酬、同酬不同工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对各类检察人员的仍旧处于行政管理的状态,如在人员工资、考核、晋升、调配等方面,均是按行政干部的要求进行管理,没有体现检察人员的专业特性;三是对人员分类和管理粗放化,没有体现不同类别、不同职位人员的专业特性,不利于建立合理、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五是对检察人员工作情况的绩效管理考核尚不科学。不同专业岗位人员的考核同质化、程序化色彩较浓。在干好干坏区别不大,利害关系不大的情况下,许多人安于现状,缺乏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久而久之会使检察队伍中的积极分子趋于平庸或消沉。
    存在这些问题,既有认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机制方面的原因。从认识方面讲,我们有的同志对检察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的现象,抓队伍建设整体合力不足。从机制方面讲,检察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等机制都还不够完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针对这些的问题,2012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和高检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即“三个强化”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第一,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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