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和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本人紧扣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查找出的突出问题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是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存在温差。对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时理解不够深透,结合实际创造性落实有差距。例如,在推动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信息动态更新工作中,满足于完成基础录入,但对数据的精准分析和深度运用不足,未能有效转化为服务保障的精准施策依据。再如,在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时,对县内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激励措施宣传不够到位、对接不够紧密,导致部分政策红利未能充分释放。
二是服务保障体系效能发挥不充分。对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抓得不够实。例如,个别乡镇服务站人员配备不足且流动性大,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导致政策咨询解答不准确、服务事项代办不及时,影响了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对村级服务站(点)的指导和投入不足,部分站点仅挂牌子,常态化服务活动开展少。
三是风险防范化解意识有待加强。对涉退役军人领域的风险隐患敏感性不够强,预判预警机制不够健全。例如,在处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时,有时过于强调政策刚性,对个案的特殊性和诉求的合理性分析不够深入,未能提前介入、有效疏导,导致个别矛盾积累甚至激化。
(二)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是优抚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对优抚补助资金发放的审核把关和动态监管不够严格精细。例如,巡察发现存在个别优抚对象去世后未能及时核减停发补助金的情况(虽事后追回),暴露出信息更新不及时、部门联动核查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在部分专项经费(如困难帮扶、医疗补助)使用上,存在重申请、轻监管的现象,跟踪问效不够到位。
二是服务窗口作风不够扎实。对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抓得不够紧,“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仍未完全杜绝。例如,有服务对象反映在办理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或信息变更时,因所需材料告知不清或内部流转不畅,导致多次跑腿。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运用不够充分。
三是廉洁风险防控意识需提升。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在项目招标、物资采购、评优评先等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深入,防控措施不够具体有力。例如,在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合作机构的选择上,虽然履行了程序,但对合作机构的资质、教学质量、后续服务的跟踪评估机制不够完善,存在潜在风险。
(三)在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未能完全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例如,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找得不够准,有时流于形式,未能有效激发党员在服务一线、攻坚克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在业务难题攻关、服务质量提升方面的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二是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得不够实、不够细。例如,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有时不够到位,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廉洁自律情况的掌握不够及时全面。对个别党员存在的纪律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批评教育不够及时、不够严厉。
三是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有短板。对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培养的系统性、针对性不够强。例如,面对退役军人政策法规不断更新完善的情况,组织系统性、深层次的政策业务培训较少,导致部分干部对新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影响了政策执行效果和服务质量。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有待优化,专业人才储备不足。
(四)在巡察整改和结果运用方面
一是整改责任压得不够实。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有时存在“过关”思想,未能完全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例如,针对巡察指出的“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力”问题,虽然制定了整改方案,但在深挖根源、建立长效机制上用力不足,未能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在其他领域或环节再次发生。
二是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不足。对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不够,未能有效固化为制度规范并推广运用。例如,在解决优抚对象身份认定难题过程中探索的有效方法,未能及时上升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流程或制度规定。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长效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对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视程度和投入精力不够,一些整改措施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层面,着眼长远、系统施治的长效机制建设相对滞后。例如,在加强优抚资金监管方面,尚未完全建立起集信息共享、动态监测、风险预警、责任追究于一体的闭环管理机制。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深度不够,政治站位有待提高。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理解领悟不够透彻,未能完全内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自觉。站在政治高度审视和谋划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识不够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理解执行的精准性、主动性存在差距。
二是宗旨意识树得不牢,群众观念有所弱化。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不够到位,“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扎根不够深。有时忙于事务性工作,深入基层、深入退役军人中间倾听心声、了解实情不够,对服务对象的急难愁盼问题掌握不够精准,导致服务措施不够贴心、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警惕性不够高,斗争精神有所欠缺。
三是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实,管党治党力度不足。作为局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时存在偏差,未能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不足,制度执行力有待提升。面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求稳”心态,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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