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积案攻坚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衡量党政机关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尺。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市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积案攻坚行动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全面总结今年以来工作成效,深刻分析当前面临形势与挑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因此,我们必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理解开展此次攻坚行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更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水平的直接检验。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优作风,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一)践行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好信访工作,就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信访工作必须适应这种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要通过此次攻坚行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化解民生难题,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信访问题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是观察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就是从根子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这是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题中应有之义。攻坚行动要求我们将着力点向前延伸、向下沉淀,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从政策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优势,将矛盾排查化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善于通过信访个案发现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实现“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的转变,从而从根本上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促进社会长期稳定和谐。
(三)维护安全稳定的坚实保障。安全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切都无从谈起。信访积案往往是时间长、跨度大、成因复杂、化解难度高的“硬骨头”,如果久拖不决,不仅损害群众权益,更容易积累风险、发酵升级,影响社会安定有序。开展积案攻坚,就是要以“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攻克一批长期困扰我们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这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对各类风险隐患保持高度警惕。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一案一策、精准发力,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全力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要通过化解积案,消除不稳定因素,切断风险传导链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可预期的环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四)检验能力作风的重要标尺。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考验的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智慧、执政本领和工作作风。能否有效化解信访矛盾、做好群众工作,是衡量领导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担当和能力水平的重要经验交流。攻坚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是对我们整体战斗力的全面检验。要以此为契机,推动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实践中锤炼群众工作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化解矛盾能力。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走过场”“摆样子”。要把攻坚行动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战场,激励广大干部在解决复杂矛盾中展现担当作为,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推动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实现新提升。
二、聚焦重点任务,精准把握攻坚行动的主攻方向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化解积案,必须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瞄准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我们要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五大重点领域,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攻坚行动方向不偏、焦点不散、靶心不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筑牢源头防范屏障,止纠纷于未发。一是强化风险前瞻研判。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灵敏高效的社会矛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地区的矛盾风险进行动态监测、科学分析、精准研判。定期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特别关注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生态环境等领域可能引发的风险隐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风险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风险感知的敏锐性和研判的准确性,为提前介入、有效化解争取主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健全决策稳定评估。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将其作为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举行重大活动的刚性前置程序。进一步扩大评估范围,细化评估内容,规范评估流程,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评估认定存在高风险隐患的决策事项,要及时调整完善、暂缓出台或停止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推动评估工作向基层延伸,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信、访、网、电”一体化诉求受理平台,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响应速度,确保群众诉求表达畅通无阻、便捷高效。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坚持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打实解决群众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在反映群众诉求、协调社会关系、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诉求表达格局,让群众有话有处说、有理有处讲、有难有处帮。
(二)聚力积案攻坚化解,消存量于当下。一是实行领导包案负责。严格落实重点疑难信访积案“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化解机制。包案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阅卷研判、亲自调查核实、亲自协调处理、亲自疏导教育,直至案结事了。建立包案工作台账,明确化解时限、目标要求和责任分工,定期调度进展,确保包案不走过场、责任落到实处。对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包难案、解难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层层负责、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多元化解措施。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信访问题,确保化解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多种方式,因案施策、精准发力。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引导群众选择最适宜的方式解决矛盾。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群众,要加大帮扶救助力度,体现人文关怀,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努力实现事心双解。三是强化督查问效问责。将积案化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督查重点内容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化解进度、办理质量、群众满意度进行跟踪问效。建立化解情况通报制度,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导致矛盾激化升级,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
(三)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强能力于根基。一是建强基层组织网络。坚持党建引领,将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矛盾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带头人,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能力。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网格内各类资源力量,明确网格员在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方面的职责,使网格成为发现和化解矛盾的第一道关口,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二是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加大对基层信访工作干部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群众工作方法、心理疏导技巧等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推动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专业力量下沉基层,参与指导矛盾化解工作。培育发展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鼓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等乡贤人士参与调解,打造一支懂政策、通法律、善调解、会做群众工作的基层矛盾化解主力军。三是优化平台机制运行。加强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站、室)规范化建设,整合基层政法单位、信访部门、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力量,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完善首接负责、会商研判、分流指派、协作联动、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确保基层矛盾调处平台高效运转。推动信息化手段在基层应用,实现信息共享、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提升基层化解矛盾的效率和水平。
(四)强化法治引领保障,定纷争于规则。一是深入推进依法决策。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决策、依法行政、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从决策源头预防和减少因违法行政、政策不连续不协调等引发的信访问题。二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确保信访工作权责明晰、程序规范、运转高效。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诉求,对合理合法的诉求,要及时解决到位;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处理信访事项时,注重释法明理,将法治精神融入矛盾化解之中,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依法处理信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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