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严、实、细为主线,构建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体系,推动党费工作从合规性管理向效能化建设转型升级,为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字为纲,构建标准化收缴体系。一是建立三级联动核定机制。坚持把政治标准贯穿收缴工作始终,成立由工委书记任组长的党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直机关党费收缴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单位初审、工委复核、系统校验的三级核定流程。针对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干部等6类群体,分类编制《党费计算指导手册》,细化23项收入构成要素,规范津补贴扣除标准,确保一人一档、精准核定。今年以来累计完成327个基层党组织、18637名党员的党费基数重新核定,误差率控制在0.3%以下。二是打造智慧化收缴平台。深度应用复兴壹号党建云平台,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党费收缴功能模块,实现四大创新:实现智能测算功能,系统自动关联工资发放数据生成缴费通知单;支持多渠道支付体系,支持微信、支付宝、公务卡等6种缴费方式;强化动态预警机制,对逾期未缴党员发送分级提醒,7天短信提醒、15天支部预警、30天组织约谈;实现数据可视分析,实时展示各单位收缴进度、完成率等12项指标。平台上线以来,党员自主缴费率从68%提升至97%,平均收缴周期缩短至3.5个工作日。三是实施分类指导推进策略。针对特殊群体创新收缴服务模式,对离退休党员开展送学上门+代缴服务,组织年轻党员结对帮扶;对流动党员建立线上报到+属地托管机制,依托社区党组织实现异地缴纳、归属明晰;对低收入党员严格落实先缴后补政策,全年累计为136名困难党员办理党费减免手续。开展党费收缴规范月活动,通过专题培训、案例教学等方式,培训党务干部460人次,考核通过率达100%。
(二)实处发力,提升党费使用效能。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精准投放。构建“3+X”党费使用体系,将85%以上的党费用于支持党建主责工作。在党员教育方面,投入120万元打造机关党员大讲堂,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课程46期,培训党员干部5200余人次;在阵地建设方面,重点支持20个党员之家标准化改造,配备智慧党建终端、红色阅读角等设施;在实践活动方面,资助开展重走总书记考察路等主题党日活动93场,覆盖党员8700余人。二是完善全流程审批机制。制定《党费使用负面清单》,明确10类禁止支出情形。建立三上三下审批流程,落实“基层党组织申报-工委组织部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基层党组织修改完善-工委部务会集体研究-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门复核支付-事后绩效评估”流程管理。重大支出项目(单次5万元以上)实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双轨制,今年已完成党员教育基地建设等4个重点项目的绩效审计,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优良率达98%。三是深化暖心关爱工程。构建四位一体困难党员帮扶体系,建立涵盖286名困难党员的动态数据库,实施节日慰问+临时救助+就业帮扶+医疗互助组合措施。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暖流行动,工委班子成员带队走访慰问127户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63.5万元;设立党员关爱基金,为患重大疾病党员提供最高5万元应急救助;联合人社局开发党员就业帮扶专区,帮助32名失业党员实现再就业。
(三)细上用心,健全规范化管理体系。一是实施精细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在国有银行开设党费专用账户,实行双印鉴管理(工委书记、财务负责人)。建立三账一表核算体系,落实党费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按月核对和收支情况表按季度分析。开发党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票据管理、账务处理、报表生成全流程电子化,账实核对误差率连续6个月保持为零。今年上半年接受市委巡察组专项检查,财务管理规范度获优秀评价。二是构建立体化监督网络。创新四维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组织部每月开展账务抽查,重点核查大额支出合规性;强化专项检查,纪检监察工委每季度开展飞行检查,今年已突击检查16个基层党组织;落实交叉互查,组织20个直属党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交叉审计;强化社会监督,在机关党建网开设党费公示专栏,公布年度收支明细、重大项目支出等信息,设置在线监督留言板,收到并答复党员群众咨询建议43条。三是完善闭环式整改机制。建立问题发现-反馈整改-复核验收-成果运用四步工作法。对检查发现的票据不规范公示不及时等8类问题,印发《整改通知书》并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组织部建立整改台账,每半月调度整改进度,对3个整改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累计整改问题57项,完善制度12项,形成《党费管理风险防控指南》。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规范收缴为基础,筑牢党费管理工作根基。为进一步提升市直机关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将从核定标准、收缴流程、监督机制三方面发力。严格按照党章及中央、省委相关规定,以党员2月份工资收入为基准,精准核定党费计算基数,明确剔除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等非纳入项目,确保标准统一、核算准确,年内原则上不随意变动。推行“按月交纳、全额上缴”制度,党支部收取党费后15天内必须存入专用账户,杜绝个人长期保管;直管党委按实交总额70%上缴工委,工委再按50%上缴市委,二级党组织全额上缴上级,确保资金流转全程可追溯。同时,依托“党费证+电子台账”双记录模式,定期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将公示制度落到实处,每半年公布党员应交、实交明细及上缴凭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
(二)以精细使用为核心,释放党费政治教育功能。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向基层倾斜”原则,聚焦党费使用的政治属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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