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2021-2025年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

司法局关于2021-2025年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自新一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县紧扣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发展实际,以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及公信力为核心目标,系统性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为全面回顾与梳理改革进程,总结经验,剖析不足,明确未来方向,现将2021年至2025年度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夯实组织基础,改革总体成效初步彰显
    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坚决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正式实行行政复议职责集中管辖。县人民政府作为本级唯一的行政复议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承担案件的办理工作。这一变革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复议职责分散、标准不一的问题,为构建统一、高效、权威的行政复议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为便利群众申请,我县在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窗口,地址位于X路X号,并公布了咨询电话。同时,建立了规范的案件移送机制,明确要求县政府各部门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须引导申请人直接向县行政复议机构提出,或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转送,确保案件能够“应收尽收、应转尽转”。改革实施以来,总体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7月底,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起,已全部审结,结案率达到100%。所有办结案件均实现了案结事了,未引发后续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初步显现。从案件办理结果分析,维持原行政行为2件,占比22.2%;通过作出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等直接纠错决定5件,纠错率高达55.6%;另有2件因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而终止。这一系列数据充分表明,我县行政复议工作不仅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发挥了其作为行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的“纠错器”和“减压阀”功能,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聚焦关键环节,多维度提升工作质效
    改革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我县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从“有”到“优”的转变。
    (一)严格规范案件审理,强化层级监督核心效能。案件审理是行政复议工作的核心。在已受理的9起案件中,涉及行政处罚的案件占比67%,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处理等行为的案件占比33%,这反映出当前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关注度持续增高,对程序正义和实体公正的要求日益提升。面对这一趋势,我县行政复议机构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调解等多种方式,全面查明案件事实。高达55.6%的案件纠错率,清晰地传递出县政府对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不仅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形成了强有力的倒逼机制,促使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合法与法律适用,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创新“监督+培训”模式,筑牢依法行政根基。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我县探索并建立了“监督+培训”双轮驱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方面,强化事前事中监督。2021年以来,县司法局主动联合县人民检察院等监督部门,针对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了12次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文书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等问题,及时制发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防微杜渐。另一方面,强化执法能力培训。我们深刻认识到,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保障。为此,我县先后6次邀请X市业务骨干及内地法律专家,通过“理论精讲+案例剖析”的互动模式,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紧贴一线执法实际,重点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核心法律法规,系统讲解办案程序、证据规则、风险防控及常见错案评析,有效提升了全县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思维。
    (三)深化案件“回头看”机制,实现办案闭环管理。为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防止“一纸空文”,我县将已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面纳入全县执法司法案件常态化“回头看”的工作范围。该机制重点检视两个方面:一是复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责令履行、撤销重作等决定的后续执行进度;二是申请人对案件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满意度。截至目前,已对2件作出纠错决定的案件开展了“回头看”专项检查,其中发现并推动整改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的问题1件。通过这种“办理—决定—执行—反馈”的闭环管理模式,不仅保障了行政复议的刚性约束力,也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构建“订单式”普法格局,营造尊法学法氛围。提升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知晓度,是发挥其主渠道作用的前提。我县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总纲,积极创新普法模式,着力构建响应群众需求的“订单式”普法新格局。通过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和“送法下乡”等传统活动,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我们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自身执法领域特点,利用节庆日、集市日等时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藏汉双语讲解、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核心要义和制度优势。普法内容聚焦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渠道以及相较于诉讼的便捷性、高效性等特点,旨在引导广大群众知悉并善于运用这一法定权利救济渠道,依法、理性、有序地表达诉求、化解纷争,在全社会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正视现实挑战,清醒认识改革进程中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我县行政复议工作仍面临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和挑战。
    (一)主渠道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虽然案件数量和影响力逐年提升,但与我县庞大的人口基数和行政行为总量相比,行政复议的案源数量仍然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信访不信法”、遇事“走法院”的传统观念在部分群众中依然存在。如何进一步拓宽宣传覆盖面,让行政复议作为解决“民告官”争议的“第一选择”深入人心,是当前面临的首要挑战。
    (二)专业化队伍建设任重道远。行政复议工作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极强,对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极高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化,案件的复杂性和疑难性不断增加,尤其是在我县这样的边疆地区,复合型法律人才相对稀缺。当前,我县行政复议机构的专职人员数量和结构仍需优化,人员编制保障与日益增长的工作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办案人员不仅要精通法律,还需熟悉相关行政管理领域的专业知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职业化、专业化行政复议队伍,是保障办案质量、提升复议公信力的关键,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三)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衔接不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鼓励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我县也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然而,目前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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