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政法委机关2025年“根治违规吃喝顽疾涵养优良党风政风”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在县委政法委机关2025年“根治违规吃喝顽疾涵养优良党风政风”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以“根治违规吃喝顽疾涵养优良党风政风”为主题召开专题党课,既是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要求,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集体提醒、集体加压。作为县委政法委书记,我常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央三令五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但违规吃喝问题仍禁而未绝?为什么明明知道“酒桌陷阱”“饭局风险”,仍有少数干部“前赴后继”?这些问题的答案,既藏在“舌尖上的腐败”的细节里,也暴露出思想防线的松动、制度执行的漏洞、责任传导的虚化。今天,我想结合近期调研发现的典型案例、上级通报的违纪数据,以及咱们机关日常监督中的具体问题,和大家一起剖开“违规吃喝”的“伪装衣”,找准“作风之弊”的“病根子”,共商“长效治理”的“硬招子”。
    一、认清“七种伪装”:违规吃喝绝不是“小事小节”,而是“大贪大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违规吃喝不是简单的生活问题,而是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的大问题。”但从近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案例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甚至把违规吃喝当成“社交刚需”“潜规则”,衍生出五花八门的“变形记”。结合咱们政法系统实际,我梳理了当前违规吃喝的“七种常见伪装”,大家务必高度警惕。
    第一种是“不吃公款吃老板”——隐蔽性更强的“利益输送”。有的干部表面上“自掏腰包”,实则由管理服务对象“埋单”。比如,去年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某乡镇干部违规接受企业主宴请问题中,当事人声称“是朋友请吃饭”,但调查发现,所谓“朋友”是其分管领域的工程承包商,餐费高达3000余元,且饭后还收受了对方赠送的高档香烟。咱们机关去年也查处过类似问题:一名基层法庭庭长以“同学聚会”为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私人宴请”,席间还“顺便”了解案件进展,最终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被党纪处分。这种“不吃公款吃老板”的本质,是把公权力异化为“私人资源”,把“亲清”政商关系变成“吃拿卡要”的交易链。
    第二种是“不吃本级吃下级”——层层转嫁的“隐形负担”。有的单位以“工作交流”“调研指导”为名,要求下级单位“安排接待”;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时“只挂名不买单”,让基层干部“打肿脸充胖子”。今年3月,市纪委通报的某县司法局违规接待问题就很有代表性:该局局长带队到乡镇司法所调研,全程由司法所负责订酒店、买烟酒,餐费共计2800元,事后以“基层调研误餐补助”名义报销。这种“上级吃下级”的做法,不仅加重了基层负担,更助长了“官贵民贱”的歪风,损害的是党群干群关系。
    第三种是“虚列开支搞变通”——账目背后的“数字游戏”。有的单位通过虚开发票、拆分账单、伪造会议记录等方式,将违规吃喝费用“包装”成公务支出。比如,某单位将3次违规聚餐的费用拆分成“办公用品采购”“资料印刷费”“差旅补贴”等6张发票,分散报销;还有的利用下属企业、行业协会“做掩护”,将吃喝费用转嫁到企业账上。咱们机关在去年内部审计中发现,个别科室存在“以培训名义列支餐费”的问题,虽然金额不大,但暴露出财务监管的漏洞——只要动歪心思,“账本”就能变成“遮羞布”。
    第四种是“不吃现场吃远程”——技术手段下的“隔空宴请”。随着纠治力度加大,有的干部开始利用微信红包、外卖平台“代付”等方式搞“线上吃喝”。比如,某街道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约定“各自点外卖,互发红包结算”,表面上看没有“面对面”聚餐,实则是“换汤不换药”的违规交往;还有的通过“家庭聚餐”名义,组织管理服务对象“轮流坐庄”,每次由不同人买单,试图规避“同一对象多次宴请”的监管。这种“线上+线下”结合的违规方式,更具隐蔽性,查处难度更大。
    第五种是“借公行私搞摊派”——公共资源中的“私用漏洞”。有的干部以“单位工会活动”“职工福利”为名,超标准、超范围组织聚餐;有的将公车用于接送参加私人宴请的人员,用“公务用车”掩盖“私人应酬”。今年6月,省纪委监委通报的某国企负责人违规吃喝问题中,当事人不仅用单位公车接送朋友聚餐,还以“工会慰问”为名,从工会经费中列支高档酒水费用,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种“公权私用”的行为,本质上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占,是对纪律规矩的践踏。
    第六种是“节日宴请藏猫腻”——传统习俗下的“作风考验”。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本是合家团圆的日子,但仍有干部借“走亲访友”之名,搞“团团伙伙”“利益同盟”。比如,某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春节前轮流组织“家属聚餐”,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席间“不经意”讨论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事项;还有的干部以“给孩子压岁钱”“送土特产”为幌子,行“收受贿赂”之实。这种“节日病”的背后,是“亲清不分”的社交观在作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第七种是“酒后失德越底线”——自我放纵后的“行为失控”。有的干部自恃“酒量好”“关系铁”,在酒桌上口无遮拦、妄议政策,甚至泄露工作秘密;有的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更有甚者,酒后驾驶机动车,触碰法律红线。去年,咱们县就有一名政法系统干部因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查处,不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还被开除公职,教训极其深刻。酒桌不仅是“作风考场”,更是“法纪红线”,一杯酒可能喝掉组织的信任,喝垮家庭的幸福,喝烂个人的政治前途。
    二、深挖“三个病灶”:违规吃喝的背后,是思想松劲、制度空转、责任空悬的“综合症”
    违规吃喝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表面看是“舌尖上的任性”,根子上是“思想上的滑坡”“制度上的漏洞”“责任上的缺位”。我们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思想、制度、责任三个维度深挖根源,才能做到“对症下药”。
    第一个病灶是“思想防线松动”——把“人情往来”当“挡箭牌”,把“吃喝习惯”当“生活方式”。有的干部认为“吃点喝点是人之常情”,对“酒桌文化”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的把“能喝酒、会应酬”当成“能力强、人脉广”的标志,甚至将违规吃喝视为“职务便利”的延伸;还有的存在“小节无害”思想,觉得“喝几瓶酒、吃几顿饭”是“小事”,不会触犯党纪国法。我在调研中发现,个别基层干部甚至把“陪领导吃饭”当成“进步机会”,认为“酒桌上喝好了,工作上就能少挑刺”。这种扭曲的价值观,本质上是宗旨意识的淡化、纪律观念的缺失,是把组织的培养、群众的信任抛诸脑后。
    第二个病灶是“制度执行空转”——“牛栏关猫”的漏洞多,“抓早抓小”的力度弱。虽然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公务接待、商务宴请的规章制度,但部分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比如,对“企业内部食堂”“私人住宅聚餐”等场景的监管规定不够明确,对“正常礼尚往来”与“违规收送礼品”的界限把握不够精准;有的单位对财务报销审核“走过场”,对发票真伪、消费明细不认真核查,导致“变通报销”屡禁不止;还有的单位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外”活动监管缺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让小错酿成大错。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制度成了“稻草人”“纸老虎”,必然导致违规行为“野火烧不尽”。
    第三个病灶是“责任传导虚化”——“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突出,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有的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流于形式,对分管领域的作风问题“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有的把“纠治违规吃喝”当成“纪委的事”,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装糊涂”;还有的单位“一把手”自身要求不严,甚至带头搞违规吃喝,带坏了风气、纵容了下属。咱们机关去年在巡察整改中发现,个别科室负责人对下属迟到早退、违规报销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都是老同事,抹不开面子”,结果导致科室整体作风松散。这种“责任空转”的现象,本质上是政治站位不高、担当意识不足的表现,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三、打好“组合拳”:既要“当下改”,更要“长久立”,坚决铲除违规吃喝滋生的土壤
    根治违规吃喝顽疾,关键是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既要聚焦当前突出问题“猛药去疴”,也要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固本培元”,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结合政法系统实际,我提四点要求:
第一,以“思想破冰”为先导,拧紧“总开关”,让违规吃喝“不想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从内心深处树牢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才能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要深化警示教育。机关党委要定期组织“以案说纪”专题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特别是要剖析政法系统近年来查处的违规吃喝典型案例,让大家“看一看违纪者的忏悔录、算一算违纪的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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