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情况自评报告4000字(总结)

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情况的自评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我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总要求,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作为管党治党、强企兴企的根本遵循和长期任务。
    自《条例》印发以来,我司党委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同频共振,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
    现将我司党委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条例》主要成效
    我司党委坚持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组织根基、制度保障、融合发展、队伍建设和监督落实六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一)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政治站位持续提升
    党委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着力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一是领导带头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条例》纳入年度重点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X次,确保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二是全员覆盖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累计开展各类学习活动XX场次,覆盖党员干部XX人次,实现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融入实践学。将《条例》学习与学习教育、主题教育等有机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效、在工作中落实制度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全面夯实
    坚持“应建尽建、建必达标”,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健全组织架构。结合机构调整和业务拓展,新设党支部X个、优化调整X个,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通过“智慧党建”平台对基层支部活动进行动态监督,全年累计线上打卡活动X次,党员参与率较上年提升X个百分点。三是配强班子力量。按照规定配备支部班子成员,优化结构比例,注重从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中选拔支部书记和委员,基层班子整体功能不断增强。
    (三)健全制度体系机制,党建入章入制入心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党建入章”的要求,将党组织职责权限、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全部写入公司及下属企业章程,实现制度覆盖全链条。一是修订完善制度。对照《条例》逐项梳理制度体系,制修订党建工作制度X项,建立《党委前置研究清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等配套制度。二是规范运行程序。严格执行党委前置研究程序,全年前置研究重大事项X项,涵盖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干部任免等领域,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三是构建执行闭环。通过专项督查、定期抽查和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制度落实有抓手、执行有成效。
    (四)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动能显著增强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一是实施“党建+”工程。围绕企业重点项目、技术攻关、市场拓展等领域,设立党员攻关项目X个,提前或超额完成目标的占比达到X%。二是发挥示范引领。设立党员责任区X个、党员示范岗X个,带动所在班组在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提质增效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三是打造党建品牌。依托“党建引领、融合赋能”理念,持续深化“X·X”党建品牌建设,探索形成“先锋示范岗”“攻坚突击队”等特色载体,推动融合发展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五)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先锋作用有效彰显
    坚持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落实《条例》的基础工程。一是优化队伍结构。截至目前,全公司共有党员X名,占职工总数的X%,其中35岁以下党员占比X%,生产一线党员占比X%,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占比X%。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累计开展集中轮训X期,党员参训率达X%以上;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推动线上学习常态化、人均年学习时长达到X学时。三是严管厚爱结合。建立党员关怀机制,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措施;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坚决查处。
    (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责任落实有力有效
    将《条例》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责任制考核、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与经营业绩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强化考核指挥棒。建立《条例》落实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挂钩。二是健全督查机制。党委每年组织专项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X项,整改率保持在100%。三是保障力量投入。严格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和党建经费,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为《条例》落实提供坚实支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条例》要求和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标准,结合自查评估和督查反馈,我司党委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学用结合深度不够
    在学习贯彻《条例》上存在“重规定动作、轻结合实际”的现象,对制度条款的内涵把握不够精准,缺乏从企业治理和发展全局出发的深度思考。在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时,个别支部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界定不够清晰,出现“应上会未上会”或“泛化上会”的情况;少数党员干部对“党建是生产力”的理念理解不够深入,存在满足于学文件、作笔记的倾向,学用转化成效不够显著。
    (二)基层组织活力不均衡
    虽然基层党组织总体运行平稳,但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仍有差距,尤其是海外项目部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支部,因地域分散、人员流动等因素,活动形式相对单一、吸引力不足。例如,部分境外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仅以“线上签到”形式开展,缺乏互动与参与感;个别支部“三会一课”与生产经营结合不紧密,存在“为开会而开会”的现象,党员反映“学不到干货、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三)融合发展成效不够均衡
    尽管“党建+业务融合”总体推进有力,但仍存在“两张皮”问题,融合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个别传统业务板块的支部将“党建+”简单等同于“党员带头加班”,忽视了流程优化、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制度性支撑;部分党员攻关项目重立项、轻落地,资源保障不到位,导致项目成果转化率不高。党建品牌建设方面,内涵挖掘和外部影响力塑造不足,特色辨识度不够鲜明。
    (四)党务干部力量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现有党务干部总体能胜任工作任务,但与《条例》提出的更高标准相比,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仍有差距。部分新任党务干部对《条例》中涉及的组织生活规范、党建考核等条款理解不深,在具体指导和执行中存在“把握不准、程序不够规范”的情况;个别党务干部配备不足,一人兼管多个支部,精力分散,影响工作质效。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司党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条例》为根本遵循,细化工作举措、压实责任链条,确保整改见效、提升质效。
    (一)深化理论武装,推动学用融合落地
制定《〈条例〉常态化学习计划》,将《条例》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集中轮训的必学内容,确保学习覆盖全体党员。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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