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心得体会
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我们在新时代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通过深入学习《意见》,我深受启发,也有了许多深刻的心得体会。
一、深刻认识城市更新的重要意义
(一)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意见》指出,我国在城乡建设中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能够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基础。正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所强调的,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二)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城市的宜居性、安全性、便捷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更新可以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不足、居住环境恶劣等问题,改善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功能配套,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包容性,让人民群众在城市中生活得更舒适、更幸福。
(三)促进经济增长,激发城市活力
城市更新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经济工程。通过城市更新,可以盘活城市存量土地和资产,优化城市资源配置,吸引投资和消费,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城市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同时,城市更新还可以激发城市的创新活力,提升城市的竞争力,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准确把握城市更新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意见》明确了城市更新的指导思想,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这一指导思想为我们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和行动指南。
(二)工作原则
在城市更新工作中,我们要遵循一定的工作原则。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让人民群众在城市更新中得到更多的实惠。要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注重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考虑城市的整体布局和功能配套,避免出现碎片化、分散化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针对城市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城市更新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城市更新工作取得实效。
三、积极探索城市更新的有效路径和方法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城市更新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城市更新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等因素,制定符合城市实际情况的更新规划。要注重城市的整体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合理安排城市的功能分区,优化城市的空间结构,提高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同时,要加强城市更新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的衔接,确保城市更新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发展情况和特点各不相同,因此在城市更新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于老旧小区,可以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完善公共服务等方式进行改造;对于城中村,可以采取综合整治、拆除重建等方式进行更新;对于老旧厂区,可以通过转型升级、功能置换等方式进行改造利用。要根据不同的更新对象和目标,选择合适的更新方式和方法,确保城市更新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三)多元参与,共建共享
城市更新涉及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多个主体,需要多元参与、共建共享。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调控,为城市更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企业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社会组织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居民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居民要增强主体意识,积极参与城市更新的决策、实施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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