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在2025年办案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剖析讲话

县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在2025年办案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剖析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25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办案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系统总结近年来我县办案安全工作经验教训,深刻剖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作为监督检查室主任,我结合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实践,从三个维度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剖析,与大家共同探讨如何筑牢安全防线、提升工作质效。
    一、深刻把握办案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清醒认识
    (一)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历程,从中央到地方都把安全文明办案作为政治要求。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单设”安全”专章,明确提出”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县查处的某镇原党委书记张某违纪违法案中,因谈话对象突发疾病未及时送医导致严重后果,教训极其深刻。这警示我们,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必须把安全意识贯穿于线索处置、初核谈话、立案审查、措施使用等全流程。
    (二)办案安全是检验政治担当的经验交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被审查调查对象对抗组织调查的手段更趋隐蔽多样。2024年我们办理的县住建局原局长李某案件中,其通过暗语与家属串供、伪造证据,甚至在”走读式”谈话期间企图自伤自残。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看待安全工作,把维护办案安全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准。
    (三)办案安全是提升案件质量的保障线。安全与质量相辅相成,没有安全保障的案件质量如同沙滩建楼。2024年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指出,我县某专案因安全预案流于形式、陪护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关键证据灭失,直接影响案件定性。这暴露出我们在安全防范与证据固定的协同性上存在短板。必须树牢”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的理念,把安全措施转化为提升案件质量的实际成效。
    二、清醒认识当前办案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一)思想认识存在”温差”。个别同志还存在”重办案轻安全”的错误倾向,有的认为安全是安全员的事,与办案人员无关;有的把安全预案当作”一纸空文”,风险评估流于形式;更有甚者认为严格安全措施会影响办案效率。2024年我们暗访发现,某专案组在”走读式”谈话前未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谈话对象隐瞒高血压病史,幸亏陪护人员及时发现异常。这反映出部分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没有把安全上升到政治高度来认识。
    (二)制度执行存在”落差”。虽然建立了”六必知”、安全首课、领导包案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较突出。2024年市纪委监委交叉检查发现,我县某派驻纪检监察组在采取留置措施时,未按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某乡镇纪委在”走读式”谈话中,未落实”手递手”交接要求。这些制度执行”中梗阻”,暴露出我们的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盲区,必须以刚性执行确保制度”长牙带电”。
    (三)能力素质存在”偏差”。面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我们的安全防范能力还不适应。突出表现在:对医疗急救、心理疏导等专业知识的掌握不足,2024年办理的某金融领域案件中,谈话对象出现急性焦虑症,因处置不及时导致送医延误;对信息化办案手段运用不熟练,在电子数据取证、远程视频谈话等方面存在短板;对被审查调查人”围猎”手段的防范意识不强,2024年发生的某专案组人员被”感情投资”事件,就是典型案例。
三、全面落实办案安全工作的硬核举措,坚决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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