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楚雄技师学院举办了一场以“庭审进校园 反诈教育警人心”为主题的普法系列活动。这次活动是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他们在学校的大礼堂搭建了一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巡回法庭。活动邀请了一些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州委政法委、团州委、州教体局的相关领导到场观摩指导,共有700多名师生参加了这次普法活动。
“近距离”揭示庭审全过程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官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依次围绕控辩主张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辩论。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发表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程序严格遵循规范,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在场的千名旁听师生通过现场观察,深入了解了“帮信罪”的特点,增加了对犯罪危害的认识,同时也直观地体验到了刑事庭审的公正、威严和严谨。
“我对自己所做的事感到非常后悔,因为这不仅给我自己带来了伤害,也给身边的人带来了困扰。同时,我也意识到我们这样的群体对于犯罪活动的认识不足,很容易受到诱惑而走上错误的道路。我希望大家能够从我的经历中吸取教训,远离犯罪的诱惑。”
庭审进入被告人陈述环节,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真诚的悔过陈述。
在庭审现场,师生们通过旁听了解了“帮信罪”的特点,并认识到了这种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同时,他们也通过真实的案例教材,更加直观地体验到了刑事庭审的公正、威严和严谨。这样的庭审现场不仅让师生们对犯罪行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让他们亲身感受到了司法系统的运作和庭审过程的重要性。
学法明理 守法立身
“目睹被告人受审,我深受触动,也意识到与‘帮信罪’并不遥远,我决心将今天的感受和所学知识传达给更多的同学和朋友,坚决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在庭审旁听的同学感慨地说道。
同学们纷纷表示,目睹了违法犯罪所付出的沉重代价,深受触动。他们意识到人生没有后悔药可吃,成功也没有捷径可走。他们明白不劳而获的想法只会将自己推向深渊。因此,他们决定今后要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踏实地前进,摒弃侥幸心理。他们要珍惜青春和自由,坚决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法官面对面解读“帮信罪”诱因
在审理“帮信罪”案件时,法官需要面对面地解读被告人的诱因。这种罪行通常指的是帮助他人发送虚假信息或散布谣言,从而造成社会不安和混乱。了解诱因对于判断被告人的罪责和量刑非常重要。
首先,法官需要考虑被告人的动机。一些被告人可能是出于个人利益或报复心理而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他们可能希望通过散布谣言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或者通过抹黑他人来满足自己的私人目的。这种动机往往与个人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有关。
其次,法官还需要考虑被告人的社会背景和环境。一些被告人可能生活在信息不对称或者信息封闭的环境中,缺乏对真实信息的准确判断能力。他们可能受到他人的影响,或者受到社交媒体等平台的误导,从而误信并传播虚假信息。这种情况下,法官需要评估被告人的认知能力和信息获取渠道,以确定其是否具有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能力和意识。
最后,法官还需要考虑被告人的行为后果。散布虚假信息可能会导致社会不安和混乱,甚至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法官需要评估被告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程度,以确定其罪责和量刑。
总之,法官在解读“帮信罪”诱因时,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动机、社会背景和行为后果。这有助于确保对被告人的公正审判,并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走近主审法官,向他提出了一些问题,表达了自己的困惑。主审法官根据自己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耐心地解答了他们的问题,并通过案例来解释相关法律。他特别考虑到青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向他们讲解了帮助他们理解帮信罪的性质,以及哪些行为会触犯帮信罪。他还强调了帮信罪的显著特点,以及“两卡”和“跑分”等概念的含义。通过这样的教育,他帮助学生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教育和警示他们要树立法治意识,学法、懂法、用法,并且要守法。
“法槌在校园敲响,法治在学生心中深种,这种将法律教育与审判活动相结合的普法形式,对于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起到了重要的警示和导向作用。这对于开展优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来说具有深远的意义。希望今后楚雄法院能够多举行类似的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这是紫溪镇文旅广电体服务中心的陶丽琼代表说道的。
全州两级法院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汇集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力量,向前延伸做好“预防+介入”工作,向后延伸做好“帮教+救助”工作。通过巡回法庭紧密结合在校学生身心特点,着力打造集“知识性、趣味性、实践性”于一体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新方式,营造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全州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普法方式,不断改进普法方法。他们开展了普法强基补短板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通过汇集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力量,向前延伸做好“预防+介入”工作,向后延伸做好“帮教+救助”工作。这一系列措施旨在紧密结合在校学生的身心特点,打造集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新方式,以营造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法
官
提
醒
关于信罪的定罪标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具体说明:首先是犯罪主体方面。信罪的主体一般为年满16周岁的个人。其次是主观方面,即故意。这意味着犯罪主体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第三是所侵犯的客体,即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最后是客观方面的表现,即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行为,并且情节严重。
法
条
链
接
《刑法》第287条
如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并可能被处以罚金。
对于单位犯前述罪行的情况,将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与第一款相同的处罚措施。
如果一个人同时犯有两种行为,而这些行为也构成了其他犯罪,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对其进行定罪和处罚。
普法强基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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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平时不学法,遇到问题时就会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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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是我们走好新时代的必经之路。全民普法的群众路线是我们的指导方针,必将为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在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紧密联系群众,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和法律意识,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法律服务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走好全民普法的群众路线,需要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同时,要注重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难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
全民普法的群众路线还需要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要加强法律监督和执法公正,保障法律的公平实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走好新时代全民普法的群众路线,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社会稳定和谐的关键之一。我们要坚定信心,积极行动,为全民普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建设法治中国的美好未来。
审 核:陈 颖
编 辑:杨祯玮
来 源:楚雄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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