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XX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考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推进法治XX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队伍整体形象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章论述中对司法行政部门赋予历史重任,就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已成为现今阶段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重要任务。围绕着如何加强XX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这一问题,根据XX司法局领导安排,笔者进行了深入调研,发表不为成熟的见解,请领导及同仁批评指正。
一、认真审视XX司法行政队伍的基本现状
(一)人员编制偏少,任务艰巨繁重。一方面,县司法局增加了职能,编制反而减少。县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合法性审核等职能合并到司法局以后,司法局还相继承担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招商引资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等职能,司法局编制总数不仅没有增加,而且还减少了两名,有3人长期服务中心工作(驻村2人,在村任支部书记1人),而且近几年,由于压力大导致重病号较多,长期有两至三名人员无法正常上班,机关无法正常运行,长期靠借调基层所人员维持运转。另一方面,司法所作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地处同基层群众打交道的一线,承担着辖区内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参与疑难复杂纠纷的调处、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等10大项工作职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18名基层所政法专项编制难于完成如此重任。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2020年8月,新招入辅警8名,略微缓解了人员之不足。
(二)组织多项活动,提升综合素质。近几年,XX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安排部署,以加强干警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一是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坚持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彻底整治顽瘴痼疾,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进一步纯洁了司法行政队伍。二是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政治督察暨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全系统干警聚焦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和清廉建设,积极把XX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XX政法铁军,助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组织全系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推动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二十大精神同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促进二十大精神向基层延伸,更进一步地贴近了基层群众。
(三)工作成效明显,上级充分肯定。近几年来,XX司法行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系统干警团结一致,抢前争先,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一是诚信守法档案建设被省委政法委列为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全省两个创新项目之一,被评定为宜昌市“十大法治事件”,获得宜昌市文明单位“十佳”创新品牌提名奖荣誉称号。二是XX无证明城市打造作为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获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三是紧扣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需求,推动“法治惠民”的举措落细落实落地,申报的两项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的项目获评宜昌市十大2022年度“法治惠民”创新品牌项目。2021年,长乐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2019年和2020年,县司法局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并于2019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21至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县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胜单位。2022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社矫局袁超凡、长乐坪司法所谢红先后被省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渔关司法所何克训、公证处胡红分别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宜昌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出贡献个人”。
二、全面分析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XX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使全体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但从坚持依法治县、推进法治XX建设的高度,全面分析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人员结构不合理。司法局机关人员偏少,全系统人员中间断层严重,即将退休的老同志多,新入职的公务员也多。据系统干警年龄结构分析,司法局50周岁以上的17人,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0人,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仅2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0人。2022年至2024年3年间,退休人员达12个之多。按照人员总体平衡的原则,这3年间,每年应招录公务员应保持在4名,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4名,而2023年由于多种原因,只批复了1个公务员的招录名额。
(二)系统培训不到位。XX县局在培训方面存在短板,尽管坚持对新任公务员进行培训,但时间短,效果不明显;虽然定期派出人员到市局和县直领导机关跟岗学习,但覆盖面相当有限。培训存在短板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缺乏培训资源,全系统缺乏对法治建设精通的师资力量,培训效果事半功倍。另一方面,随着近几年来的机构改革,基层司法所职能增加,工作繁杂,精力不足,难于安心学习,学习效果打折扣。
(三)思想解放不够。通过持续开展的“身在大山、心向沿海”大讨论活动,按照县委要求,对标先进找差距,对照沿海找问题,就整体来讲,思想不够解放、思想破冰不够、实施行动上突围的力度不够。就个性问题而言,有的干警生怕出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干警有躺平意识,存在着得过且过的思想;有的干警创新意识不强,进取力度不够,缺乏拼搏争第一的精神;极少数年龄偏大的同志存在着人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
三、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
党的二十大为司法行政部门赋予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重任,司法行政工作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在这一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部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将会迎来更新更高的要求。XX要认真解决好司法行政部门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把司法行政队伍真正建设成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深入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以便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结合XX司法行政部门的实际,必须从以下4个方面抢抓风口,打造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铁军,夯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底强链”。
(一)全力打造法治建设的“火车头”。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是顺利完成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根本保证。一是坚持政治标准。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突出政治标准是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选人用人靠工作、靠实绩、靠人品,靠公认的风气,把年轻优秀的干警选拔到中层岗位上来,让他们在工作岗位上历练,不断增强解决问题的本领。二是强化法治引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法治XX建设的全局,更好地履行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切实为XX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做到知责、明责、担责,要坚持单位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领导班子的风清气正带动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以司法行政系统的勤政廉政助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全系统干警会议的平台,辅之于采取个别交流、集中座谈等形式,及时和系统干警进行思想沟通,凝聚人心汇集力量,使干警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全力打造法治建设的“压舱石”。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引导全系统干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全面驾驭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开展思想破冰,积极向沿海地区特别是浙江安吉学习干事、拼搏、创业的精神,学习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服务于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经验,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实践再创新,实施行动中的全力突围,不断凝聚奋战“十四五”、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合力。二是抓好政治轮训。开展大学习,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向典型学习,向先进学习;组织大讨论,结合实际,结合本地特色,结合学有所获学有所悟,畅所欲言,开展讨论交流;推动大提高,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拓宽视野,全面提升全系统干警的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其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业务学习。完善培训机制,定期召开例会,以会代训,在实践中学习,学习中实践。积极选派有潜力的人员到市跟班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大力推行AB岗制度,促使干警对业务知识进行全面学习,确保人员外出培训、出差期间工作不受影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把业务培训纳入对地方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考核范畴,严格标准,严格地进行考核奖惩。四是优化干部结构。进一步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业务驾轻就熟,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继续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增光添彩。坚持对上争取,积极引进各类专业人才,配齐配强司法行政人员。坚持和完善“导师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正确引导和“跟踪”培养,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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