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2025年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民群众的“钱袋子”,乡村振兴资金是推动乡村发展的“输血剂”。当前,全区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阶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否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是否高效,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乡村振兴推进成效。近期,通过前期排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存在“三资”底数不清、处置不规范,乡村振兴资金拨付滞后、使用低效等问题,甚至个别地方出现虚报冒领、侵占挪用等风险隐患。今天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就是要统一思想、压实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链条”的监管,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守好集体资产、用好振兴资金,为全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一、肯定前期成效,总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与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基础
    过去一年,全区围绕“清底数、建制度、强监管”目标,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监管方面持续发力,取得阶段性成效,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三资”管理逐步规范,家底愈发清晰
    一是全面清查“摸家底”。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对全区126个村(社区)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建立“一户一档、一村一账”台账,共清理集体资金2.3亿元、集体资产(房屋、设备等)原值1.8亿元、集体资源(土地、林地等)12.5万亩,基本摸清了全区农村集体“三资”底数,解决了长期以来“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二是制度建设“立规矩”。出台《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细则》等文件,明确“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流程,如集体资产出租需经“公示—评估—招标—备案”四环节,集体资金支出超过5000元需经村“两委”会议审议、村民代表监督,从制度层面堵住管理漏洞。三是平台监管“提效能”。建成“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集体资金线上支付、资产资源线上交易、财务数据线上公开,全年线上办理资金支付业务8600笔、资产出租交易120笔,村民可通过平台实时查询本村“三资”使用情况,监督渠道更加畅通。
    (二)振兴资金监管持续加强,使用效益稳步提升
    一是资金拨付“加速度”。优化乡村振兴资金拨付流程,建立“项目立项—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绿色通道,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资金,实行“专人对接、限时办结”,全年拨付乡村振兴资金4.5亿元,拨付时效较上年提升30%,确保项目及时落地。二是使用监管“无死角”。建立乡村振兴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机制,对资金使用实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审计”,全年开展资金使用专项检查6次,覆盖项目180个,重点核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绩效评价“强约束”。制定《全区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从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设置12项评价指标,对全年120个乡村振兴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分配挂钩,倒逼项目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项目绩效优良率达85%。
    (三)问题整改初步见效,风险防控能力增强
    一是专项排查“找问题”。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与乡村振兴资金问题排查行动,共排查出“三资”处置不规范、资金使用不透明等问题156个,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如XX村集体林地未公开招标就出租、XX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闲置6个月等问题,均纳入重点整改范围。二是分类整改“解难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分类施策、销号管理”:对“三资”处置程序不规范的,责令限期补正手续,如XX村补充完成集体厂房出租公示、评估材料;对资金闲置的,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如XX镇闲置的道路硬化资金,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对涉嫌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如XX村原村干部虚报冒领产业补贴问题,已立案查处。三是风险防控“筑防线”。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与乡村振兴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对资金使用频率异常、资产处置价格偏低、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等情况自动预警,全年发出预警信息48条,及时化解了XX村集体资金被挪用风险、XX项目资金浪费风险,风险防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显著增强。
    二、正视问题短板,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与振兴资金监管突出矛盾
    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当前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与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这些问题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更影响乡村振兴进程,必须深刻剖析、靶向破解。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乱象”,群众获得感受影响
    一是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部分村(社区)无视制度规定,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暗箱操作”,如XX村集体商铺出租未公开招标,直接租给村干部亲属,租金低于市场价格20%;XX村集体林地承包未公示,村民不知情,导致群众不满。个别村(社区)甚至存在“口头协议”,未签订正式合同,如XX村集体土地承包仅靠“口头约定”,后续因租金支付、土地用途产生纠纷,影响农村稳定。二是资金使用“不透明”。少数村(社区)集体资金支出不公开、不透明,如XX村全年集体资金支出120万元,但未按规定在“三资”平台公开明细,村民不清楚资金用在哪里;个别村(社区)存在“白条入账”“虚开发票”等问题,如XX村以“办公用品”名义虚开发票报销招待费,套取集体资金1.2万元,损害集体利益。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部分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足,监委会成员多由村干部兼任,“自己监督自己”,难以形成有效制约;村民监督积极性不高,部分村民对“三资”管理政策不了解,甚至认为“监督是得罪人的事”,全年收到村民关于“三资”问题的举报仅32件,监督力量薄弱。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存在“漏洞”,资金效益打折扣
    一是资金闲置“睡大觉”。部分项目单位前期调研不充分,项目立项脱离实际,导致资金闲置,如XX镇申报的“特色种植基地”项目,因选址不当、缺乏市场需求,项目停滞,200万元资金闲置10个月;个别单位资金使用效率低,如XX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资金,因施工进度缓慢,仅使用40%,未形成有效投资。二是挪用侵占“动歪念”。少数基层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乡村振兴资金“伸手”,如XX村原村主任以“项目前期费用”名义,挪用产业补贴资金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XX镇工作人员虚报项目工程量,套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万元,损害了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三是绩效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单位重资金争取、轻绩效管控,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跟踪绩效目标,如XX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未考虑群众实际需求,建成后使用率不足30%,造成资金浪费;个别项目绩效评价流于形式,评价结果未真正用于改进工作,资金使用效益难以提升。
    (三)监管体系存在“短板”,长效治理能力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跟不上”。全区负责农村集体“三资”与乡村振兴资金监管的工作人员仅35人,需覆盖126个村(社区)、200余个项目,人均监管任务繁重,难以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监管,如XX镇仅1名工作人员负责资金监管,同时对接20个项目,导致部分项目监管滞后。二是部门协同“不顺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乡村振兴资金监管涉及乡村振兴、发改、住建等部门,但各部门之间缺乏常态化协同机制,信息不共享、监管不同步,如农业农村部门发现的“三资”问题,未及时通报审计部门,导致问题整改不彻底;乡村振兴部门与财政部门在资金拨付上衔接不畅,存在“项目已完工、资金未拨付”的情况。三是基层能力“有欠缺”。部分村(社区)财务人员、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不足,不熟悉“三资”管理政策和资金使用规定,如XX村财务人员不会使用“三资”监管平台,导致资金支付延误;XX项目负责人不清楚绩效评价要求,未按规定收集绩效数据,影响评价结果,基层管理能力难以适应监管需求。
    三、聚焦重点任务,全力以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当前全区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围绕“清存量、防增量、建机制”目标,从排查整改、监管强化、能力提升三个方面发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深化问题排查整改,彻底清除“存量”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无遗漏”。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排查行动,以村(社区)为单位,对2023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处置、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三资”是否账实相符、处置是否规范,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挪用侵占,确保所有村(社区)、所有项目、所有资金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问题。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登记,明确问题性质、涉及金额、责任主体,为整改提供精准依据。二是集中整改“动真格”。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对“三资”处置不规范的,责令1个月内补正手续,公开处置过程和结果,如XX村集体资产未招标问题,需重新组织招标并公示;对资金闲置的,督促项目单位制定整改方案,3个月内完成资金使用,如XX镇闲置的产业资金,需加快项目实施或调整用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严肃查处,如虚报冒领、挪用侵占资金问题,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全年计划查处典型案件10起,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回头看“防反弹”。整改完成后,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重点检查问题是否真整改、整改是否见成效、群众是否满意,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的,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如XX村整改后仍未公开“三资”明细,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无死角。
    (二)强化全链条监管,坚决遏制“增量”风险
一是“三资”管理提标升级。完善“三资”监管平台功能,增加“资产资源评估预警”“资金支出异常监测”模块,对集体资产出租价格低于市场评估价10%、资金单笔支出超过1万元的,自动预警并暂停交易,全年计划预警处置异常交易50笔;规范“三资”处置流程,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金额超过5万元的,必须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超过10万元的,必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杜绝“暗箱操作”;加强集体财务公开,每月5日前,各村(社区)需在“三资”平台公开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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