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应急工作方案
一、前言
2025年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双节叠加形成长达八天的假期,预计将迎来大规模的人员出行、旅游和各类庆祝活动,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安全风险显著提高。为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的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保障交通、旅游、消防、食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有序运行,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提高整体安全保障水平。
三、组织架构
成立国庆中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节日期间的安全应急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制定总体工作策略和措施。
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与报送、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和信息的及时传递。
各部门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管理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协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区域、场所的巡逻防控,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交通疏导和管制方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中的治安问题。
消防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加强执勤备战,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火灾事故。
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营运车辆和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道路、桥梁、航道等畅通。
文化旅游部门:加强对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旅游景区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做好游客疏导和安全提示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排查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确保旅游活动安全有序。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安全;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医疗救援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医疗物资,加强医疗救治力量;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公众健康。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应急常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及时发布安全信息和预警提示,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和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全面开展安全检查:节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规范等。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突出重点领域检查
旅游领域:对旅游景区的游乐设施、缆车、索道、游船等设备设施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加强对景区内危险区域的安全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合理控制景区游客接待量,防止出现游客拥挤、踩踏等事故。
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公交、出租车、水上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严格驾驶员资格审查,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时清理道路障碍物,确保道路畅通。
消防安全领域:加大对商场、超市、酒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燃气安全领域:加强对燃气生产、储存、充装、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燃气企业加大入户安检、随瓶安检频次,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灶、管、阀”;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销售燃气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气点”。
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坍塌、坠落、触电等事故。对节日期间不停工的项目,要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二)强化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
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知识等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确保员工熟悉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
组织应急演练: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重点演练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旅游突发事件、特种设备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等场景的应急处置,通过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配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演练效果的评估和总结,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加强交通管理与疏导
科学预测交通流量: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提前对节日期间的交通流量进行分析预测,结合历年同期交通数据和今年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通疏导方案和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路段和时段,提前采取交通管制、分流疏导等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加强交通执法检查: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优化交通组织与服务:在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要路段和交通枢纽设置临时交通指引标志,合理安排交通流向;增派警力加强对主要交通路口、景区周边道路的疏导指挥,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同时,要做好公路服务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物资供应,为过往旅客提供便捷、舒适的服务。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全面监管,加大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加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的监管:对旅游景区及周边的餐馆、小吃摊点、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要求餐饮单位配备必要的冷藏、消毒、保洁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新鲜、加工过程卫生、餐具消毒合格。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谨慎购买“三无”食品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倡导文明健康的饮食方式。同时,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严格大型活动审批与监管: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庙会、游园等活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主办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合理控制活动现场人数,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提前介入,指导主办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活动,坚决予以取缔。
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防控: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商场、超市、影院、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力度,督促场所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场所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等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对场所内人员的疏导和管理,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制定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预案: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等内容。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使员工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掌握应急救援技能。在场所内显著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和应急避难场所标识,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疏散和救援。
(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严禁擅离职守、顶岗替班等行为,对违反值班制度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紧急信息同步报送党委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提升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要在事发后1小时内,力争30分钟内口头或书面报送初步情况,事发后2小时内,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并滚动续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
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全天候备勤备战,确保人员、装备、物资到位。加强对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物资储备的检查,确保装备性能良好、物资充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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