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秋空明月悬,光彩露沾湿。”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在这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美好时刻,也是廉政风险和作风问题的高发期。今天,我们召开这次节前廉政谈话会,就是要给大家注入“清醒剂”、拧紧“纪律阀”,以严格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确保大家过一个清正廉洁、欢乐祥和的节日。下面,我提三点要求。
一、洞察形势,提升廉洁过节政治自觉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在这个特殊时期,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对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中央层面来看,党中央对作风建设一以贯之高度重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每年都会针对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决心和意志。
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不断巩固拓展,但“四风”问题依旧顽固复杂,呈现出隐形变异的新特点。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妄图通过隐蔽的方式规避监督。比如,利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手段发放“电子红包”,借助电商平台“拼单送礼”,甚至以公务出差为名行私人旅游之实,还有个别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办理个人事务。这些行为看似隐蔽,实则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公平公正的政治生态,侵蚀了群众的信任,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切实增强廉洁过节的政治自觉。
二、严守规矩,筑牢廉洁过节纪律屏障
(一)严格执行纪律规定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十五个不得”的具体要求。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无论是传统的实物礼品,还是新兴的电子红包、消费卡券等,都在禁止之列。严禁违规吃喝,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公车私用,公车只能用于公务活动,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制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发放福利,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尤其要警惕那些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不要以为手段隐蔽就可以逃避监督。任何违反纪律的行为,不管形式如何变化,最终都逃不过党纪国法的惩处。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抱侥幸心理,不触碰纪律红线。
(二)强化自我约束
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在节日期间,社交活动增多,诱惑也随之而来。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谨慎交友,远离那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社交活动。不该去的场所坚决不去,不该参加的宴请坚决不参加,不该拿的财物坚决不拿。
同时,要注重家风建设,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廉洁意识,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一个良好的家风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以身作则,传承和弘扬优良家风。
(三)自觉接受监督
监督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组织监督是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权力、遵守纪律规矩的重要保障,我们要积极配合组织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群众监督是我们工作的一面镜子,能让我们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核查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舆论监督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的特点,我们要重视舆论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三、压实责任,确保廉洁过节要求落地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的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的廉政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过问进展、亲自协调解决问题。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对分管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以廉政建设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聚焦“关键少数”、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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