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学习研讨班上的党课讲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专题学习研讨班,主题非常明确,就是聚焦《党委(党组)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规定》,研究部署我们XX市如何把这项关乎全局、关乎长远的重要工作,抓得更紧、做得更实。在座的各位,都是全市各领域、各战线的骨干力量,是落实统干工作责任的“关键少数”。所以,今天的党课,不讲空泛的理论,我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谈认识、理责任、讲方法,核心就是解决一个问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手中的统战工作责任,到底该如何扛起来、落下去。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这个“法宝”要真正发挥作用,靠的是什么?不是靠某一个部门的单打独斗,而是靠全党上下共同努力,靠一套行之有效的责任体系作保障。中央出台《规定》,就是要将统战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约束”,从“分内事”变成“责任田”。我们XX市的统战工作,素有优良传统,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比如我们在全省的考评中曾获得过第一名的好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的新要求,对照《规定》的刚性标准,我们工作中依然存在责任传导层层递减的“温差”现象,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甚至还认为统战工作是统战部一家的事。这种认识偏差,正是我们今天要着力解决的根本问题。
因此,今天我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和同志们作个深入交流。第一,为什么要“人人”负责?深刻认识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的极端重要性。第二,到底要“负什么责”?准确把握《规定》明确的责任清单和核心要求。第三,具体要“怎么负责”?结合我们XX市的实际,特别是围绕12类统战工作对象,讲清楚各部门各单位的实践路径。
一、深刻认识极端重要性,筑牢“我要负责”的思想根基
首先,我们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明白为什么统战工作的责任必须是“人人有责”,而绝非“统战部专责”。
第一,落实责任制是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统战工作,本质上是党的政治工作,是党领导的政治联盟。坚持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全面领导,是统战工作的首要原则,也是根本保证。《规定》开宗明义,党委(党组)在统战工作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这个“主体”和“第一”,就是政治定位,就是政治要求。抓统战工作,就是抓政治工作;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就是落实政治责任。如果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含糊不清,认为这是“副业”,可以“放一放”“缓一缓”,那就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感性不强。在座的各位党委(党组)书记,必须把统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党组)整体工作布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稳定一样,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我们XX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第二,落实责任制是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当前,我们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新群体不断涌现,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利益诉求日趋多元。这种变化带来了什么?带来了思想舆论领域的交锋更加激烈,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更加严峻。在这样的背景下,统一战线作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法宝,其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大大加强了。它不再仅仅是“锦上添花”,而是成为我们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防线”。比如,网络空间已经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战场,如何做好网络大V、新媒体从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团结引导工作?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50%以上的GDP,如何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振发展信心?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如果缺乏一个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责任体系,各部门各管一摊,信息不通、力量分散,就可能在风险挑战面前陷入被动。因此,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让教育、科技、卫健、国资、工商联等各个部门都动起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强大合力,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现实的必然。
第三,落实责任制是推动XX高质量发展、谱写现代化新篇章的内在要求。我们XX市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无论是推进新型工业化,还是发展特色农业、文旅产业,都需要凝聚最广泛的人心、汇聚最磅礴的力量。这些人心和力量在哪里?就在我们统战工作的12类对象之中。他们是XX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依靠力量。比如,我们的“XX商联盟”平台,自成立以来,在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方面就发挥了巨大作用,仅在2016年的一次大会上就达成了超过120亿元的投资合作协议。这充分说明,把统战工作做好了,就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动能。反之,如果责任不落实,对党外人士的需求不闻不问,对民营企业家的困难视而不见,那我们失去的就不仅仅是人心,更是宝贵的发展机遇。所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大统战”思维,把落实责任制的过程,变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过程,变成广交朋友、汇聚力量的过程,变成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过程。
二、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厘清“负责什么”的关键清单
思想认识到位了,接下来就要搞清楚,到底要“负什么责”。《规定》的内容非常丰富,但其精髓可以概括为“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这六个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一是“知责”要入脑入心。知是行的前提。所谓“知责”,就是要真学真懂,不能一知半解。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规定》等作为必修课。不能满足于会议传达了、文件学习了,而是要真正学深悟透,搞清楚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历史方位、基本任务、方针政策和方式方法。要深刻理解统战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是“交朋友”的工作,核心是“大团结大联合”。只有懂了,才能在工作中自觉运用统战思维,善于用统战方法解决问题。
二是“明责”要清晰具体。责任不清,就容易相互推诿。“明责”就是要解决“谁来干、干什么”的问题。这方面,要建立“两份清单”:一份是党委(党组)的统战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组)在加强领导、思想引领、队伍建设、服务发展、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另一份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清单,明确第一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统战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统战工作,不能当“甩手掌柜”。比如,分管教育的同志,就要抓好党外知识分子和留学人员工作;分管经济的同志,就要抓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责任到人、任务上肩,才能避免责任虚化。
三是“履责”要落地有声。这是责任制的核心环节。“履责”就是要把明确的责任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党委(党组)要定期研究统战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带头参加统战重要活动。这个“交朋友”,不是吃吃喝喝,而是要真诚沟通、坦诚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发挥好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统战部要履行好牵头协调的职责,其他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强大合力。
四是“督责”要动真碰硬。没有监督的责任,等于没有责任。“督责”就是要建立起常态化的督查检查机制。要把《规定》和《条例》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政治巡察和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不能只看台账、听汇报,更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看实际效果,听党外人士的真实评价。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
五是“述责”要具体具象。干得好不好,要摆出来比一比,晒出来看一看。“述责”就是要建立健全述职评议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将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市)党委书记每年要向市委书面报告统战工作情况。同时,要探索开展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述职,或者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述职,通过述职评议,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六是“问责”要严格严肃。有责必有问,失责必追究。“问责”是责任落实的最后一道防线。对那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导致统战领域出现重大问题,或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问责不能搞“下不为例”,必须精准问责、终身问责,真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的全面落实。
三、聚焦十二类工作对象,讲透“如何负责”的实践路径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前面我们理清了责任体系,接下来,我将重点结合我们统战工作的12类对象,具体讲一讲,我们各级各部门在“履责”这个关键环节上,到底要怎么干,怎么把责任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统战工作对象主要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侨眷,以及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这12类对象,涵盖了社会各界,是我们党团结联合的重要力量。针对不同的对象,我们的工作方法和责任重点也应有所不同。
(一)针对“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责任的核心是“支持”,关键在“发挥作用”。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力量,是我们的诤友、挚友。对他们的工作,党委(党组)的责任,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他们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
具体怎么做?首先,组织部门、统战部门要负责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要坚持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发现、培养、使用、管理的工作链条。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党外干部,要敢于给平台、压担子,让他们在重要岗位上得到锻炼。其次,政府部门、政协机关要负责畅通参政议政渠道。政府在制定重要政策、编制重大规划时,要主动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政协要为他们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搭建更多平台。最后,各级党委要负责支持他们加强自身建设。要帮助他们解决在机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支持他们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二)针对“党外知识分子”和“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责任的核心是“尊重”,关键在“团结引导”。
党外知识分子和留学人员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的特点是思想活跃、视野开阔,也容易受到各种思潮的影响。
我们的责任是什么?教育、科技、卫健等知识分子密集的单位党委(党组)是主阵地。你们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与本单位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交朋友,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尊重他们的劳动和创造,倾听他们的心声。要建立健全联系服务机制,帮助他们解决科研、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潜心研究。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市科协要负责搭建平台。要充分发挥我们XX市“四型统战”工作模式中“校区型”统战工作点的作用,将其打造成为团结党外知识分子的“温馨家园”和“智力高地”。要定期组织国情研修、社会考察等活动,引导他们增强对国情、党情的认识,增进政治认同。对于留学归国人员,要主动联系,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扶持等服务,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XX创新创业。
(三)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责任的核心是“服务”,关键在“凝聚共识”。
这两类群体是统一战线工作中最为活跃、最具潜力的力量,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我们的责任是促进“两个健康”。发改、工信、市场监管、金融等经济部门的党委(党组)要扛起主责。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既要清清白白,又要亲密有为。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上门服务,了解企业经营中的堵点、痛点,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除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让民营企业家在XX投资放心、发展安心。工商联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家富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等光彩事业,在推动共同富裕中展现新担当。我们可以依托“园区型”统战工作点,建立“亲清政商关系会客厅”,定期举办政企恳谈会,让企业家的声音能被听到,问题能得到解决。
对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如网络人士、律师、会计师、自由职业者等,他们的工作方式和组织形态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创新工作方式,把他们有效地组织起来、团结起来。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要善于运用网络化、社会化的方式,通过行业协会、兴趣小组、线上社群等,找到他们、联系他们。XX市近年来探索的“社区型”统战工作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抓手。可以把社区网格员变成统战联络员,摸清辖区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底数,了解他们的诉求,把他们纳入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中来。要支持他们建立自己的组织,比如“新联会”,并将其打造成思想引领、联谊交友、服务社会的平台,引导他们发挥专业优势,在网络舆论引导、基层社会治理、公益慈善等方面贡献正能量。
(四)针对“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人士”:责任的核心是“引领”,关键在“和谐稳定”。
民族和宗教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在民族工作方面,所有单位的党委(党组)都负有主体责任。核心任务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宗、教育、宣传等部门是主力军。要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特别是在村居层面,要依托我们的“村居型”统战工作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各族群众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文化娱乐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要坚决防范和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确保民族关系和睦。
在宗教工作方面,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民宗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和引导,支持他们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要坚决守住底线,防范化解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五)针对“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其亲属”:责任的核心是“联谊”,关键在“争取人心”。
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是争取人心、壮大爱国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委台办、市侨联、市外事办等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要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多做联谊交友、牵线搭桥的工作。要关心他们在大陆、在XX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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