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纪委监委2025年上半年审查调查工作统计分析报告

XX区纪委监委2025年上半年审查调查工作统计分析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XX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以高压态势正风肃纪,以系统施治深化标本兼治,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本报告旨在通过对2025年上半年全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数据的深入分析,总结工作成效,研判形势问题,为下一阶段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决策参考。
    一、总体情况与主要特点
    2025年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深化。数据显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执纪执法力度,惩治腐败的决心与力度有增无减。
    (一)核心数据彰显反腐高压态势
    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大。根据统计,截至2025年7月13日,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40件,立案审查调查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这些数据直观反映出,XX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释放了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审查调查工作在数量、质量和分量上均保持了稳定态势,有效遏制了腐败增量,削减了腐败存量,政治生态得到持续净化和修复。
    (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执法中,严格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据上半年XX区“四种形态”运用的具体比例数据趋势分析,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函询诫勉等方式处理党员干部,占处理总人次的比例预计保持在较高水平。第一种形态占比超过50%的情况,体现了XX区把监督功夫下在平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
    二是“第二、三种形态”精准发力,保持执纪力度。对于构成违纪、需要给予轻处分或重处分的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坚决维护纪律的刚性约束。
    三是“第四种形态”坚决适用,形成强大震慑。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果断立案审查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近期查处的XX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石某友和XX市XX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詹某宏等案件,均是适用第四种形态的典型,彰显了对腐败分子“后墙”不松、底线常在的坚定决心,有力铲除了政治生态的“污染源”。
    通过“四种形态”的综合运用,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惩治“关键少数”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并重
    反腐败斗争既要“打虎”,也要“拍蝇”。上半年的工作实践体现了“两个并重”的鲜明导向。
    一方面,紧盯“关键少数”,破除“官位越高越安全”的幻想。审查调查对象中,既包括县处级领导干部,也包括在重要岗位上担任“一把手”的国企负责人。通过对这些掌握重要权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查处,有效发挥了“惩治一人、警示一片”的震慑效应,带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整体推进。
    另一方面,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从查处的案件类型看,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领域的案件占有相当比重。例如,此前查处的XX镇产业化扶贫项目腐败窝案和XX村干部贪污案,都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半年延续了这一工作重点,通过严厉打击基层腐败,让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聚焦重点领域,提升腐败治理综合效能
    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历来是腐败问题的高发区。XX区纪委监委聚焦这些重点领域,开展系统性整治,以点带面提升治理效能。
    国有企业领域是本季度及过去一段时间内整治的重中之重。仅2024年,全区就在国企领域立案40件43人。今年上半年,继续深化对区属国企的监督检查,对原XX投资公司、XX建设投资公司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深挖彻查。通过查办案件,深入剖析国企在资金借贷、工程承揽、物资采购等环节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并运用“纪巡”联动等方式,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内控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腐败治理的综合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深层原因分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XX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增量仍在发生,一些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
    (一)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性风险依然突出
    尽管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这些领域的腐败问题尚未根除,呈现出系统性、行业性特征。
    一是国有企业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从近年来的查处情况看,部分区属国企党的领导弱化、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机制失灵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企业“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在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等方面搞“一言堂”,为利益输送和个人寻租提供了空间。2024年国企领域立案数量高企表明该领域的廉洁风险积弊较深,反腐败任务依然艰巨。
    二是工程建设、矿产资源等领域问题线索集中。这些领域涉及的利益巨大,容易成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重灾区”。从线索排查情况看,涉及这些领域的举报仍然较多,反映出监管体系和防范机制尚存短板。
    (二)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发现和查处难度加大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腐败手段不断演变升级,呈现出新的动向和特征。
    一是腐败行为更趋隐蔽化、复杂化。传统的直接收受钱物等方式有所减少,取而代之的是通过“影子公司”、代持股份、期权激励、金融产品交易、委托理财等更为复杂隐蔽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这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交织着复杂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雅贿”“期权腐败”等问题有所抬头。部分腐败分子以艺术品、收藏品交易等名义行受贿之实,或者利用职权为他人在未来谋取利益,约定退休后再行兑现,增加了发现和取证的难度。
    (三)基层“微腐败”问题禁而未绝,治理效能有待提升
    尽管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但“微腐败”点多面广、成因复杂,治理工作仍面临挑战。
    一是个别基层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在一些偏远村居,部分干部仍存在“山高皇帝远”的错误思想,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利用手中掌握的集体“三资”管理权、惠民政策落实权、项目资金分配权等损公肥私、优亲厚友。
    二是基层监督网络存在薄弱环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尚不充分,日常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部分群众对监督权利和渠道了解不多,参与监督的意愿和能力不足,导致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形成“最后一公里”的梗阻。
    (四)一体推进“三不腐”贯通协调机制尚需完善
    当前,通过高压惩治形成的“不敢腐”震慑效应日益彰显,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仍有缝隙,“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尚未完全筑牢。
    一是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虽然针对个案发出了纪检监察建议,但如何从查处一案、警示一片,上升到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个领域的系统治理层面,还需要更深入的类案分析和更精准的制度设计。将个案成果转化为普遍性的制度规范,推动行业性、系统性治理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廉洁文化建设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有待增强。廉洁教育的方式方法有时较为单一,与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思想特点和接受习惯结合不够紧密。如何将廉洁文化融入区域发展和干部日常工作生活,形成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是需要持续探索的课题。
    三是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力度和协同性需要加强。从实践来看,查处重点多集中在受贿方,对行贿方的查处和联合惩戒机制尚不完善。行贿不查,受贿不止。若不能有效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就难以彻底铲除。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与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持续发力,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党的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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