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监督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村级“小微权力”虽小,却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举措,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当前我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监督工作的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推动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公开透明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机制。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深刻把握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的重要意义
村级“小微权力”涉及村级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从低保评定、集体资产处置到惠民资金发放等,每一项都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规范其运行监督,对于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基层政权、促进乡村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保护伞”。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大多与村级“小微权力”不规范运行有关。一些村干部利用手中的“小微权力”,在惠民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在集体资产处置中中饱私囊、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收受回扣等,这些行为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就是要通过明确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强化监督问责,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遏制“微腐败”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例如,在我区,曾有村干部违规将低保名额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亲属,通过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监督,这类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真正让低保政策惠及了需要帮助的群众。
(二)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是巩固基层政权的“压舱石”。村级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村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到基层政权的稳固。如果“小微权力”运行混乱,群众意见大、怨气多,就会动摇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能够促进村干部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增强村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和号召力,从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近年来,我区通过加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监督,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三)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是促进乡村振兴的“助推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和规范有序的村级治理。村级“小微权力”涉及乡村发展的各个领域,如产业发展项目审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等,其规范运行是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能够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和项目资金精准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源浪费和腐败现象发生,为乡村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乡风文明等提供有力支撑。例如,在我区〔村庄名称〕的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中,通过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招投标等“小微权力”运行,确保了项目顺利推进,带动了当地群众增收致富,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正视问题,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监督工作
虽然我区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精准发力,加以解决。
(一)聚焦突出问题,找准监督工作的“靶向点”。当前,我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力清单不清晰。部分村没有制定明确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或者清单内容不具体、不细化,导致村干部在行使权力时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容易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二是运行流程不规范。一些村级事务的办理流程不公开、不透明,缺乏必要的民主决策和监督环节,如集体资产处置不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工程项目建设不进行公开招投标等。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村级监督力量薄弱,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上级监督存在“远”的问题,难以实时掌握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四是公开公示不到位。村级事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群众无法及时了解“小微权力”的运行情况,知情权和监督权得不到有效保障。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逐项梳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健全制度机制,筑牢规范运行的“防护网”。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要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各项制度机制,为“小微权力”运行装上“制度笼子”。一是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按照“权责法定、权责清晰”的原则,全面梳理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制定详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每项权力的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让村干部按清单用权、按流程办事。二是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制度,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明确其职责权限,保障其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上级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四是强化公开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渠道,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和结果及时、全面、真实地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工作的“实效性”。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要不断创新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是推广“互联网+监督”模式。建立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将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录入平台,实现线上公开、线上查询、线上监督。群众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随时了解村级事务的办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在线举报。例如,我区〔乡镇名称〕搭建了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群众通过平台查询到某村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后进行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鼓励群众参与到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中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三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如惠民资金发放、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挖细查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四是运用大数据分析。通过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为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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