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集团2025年上半年法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集团公司2025年上半年法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上半年法务工作的成绩与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并对下半年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刚才,XX同志代表集团公司作了上半年法务工作报告,通报了法律纠纷案件的整体情况,几家权属企业也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思考,讲得都很好,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能够相互借鉴,共同提升。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决胜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在这样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集团正处在转型升级、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新业务、新模式不断涌现,对法治工作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法务工作不再是简单的“救火队”和“清道夫”,而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压舱石”和高质量发展的“护航舰”。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清醒认识法务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
今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集团全体法务工作者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法治国企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集团上半年实现稳健经营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依法治企的顶层设计得到持续优化。各级企业能够严格遵循国资监管要求,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得到有效落实。集团层面进一步明确了总法律顾问的职责边界和工作机制,法务管理组织体系日趋完善。特别是“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四位一体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工作已全面启动,部分企业先行先试,在制度整合、流程优化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集团实现更深层次的风险穿透式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是服务改革发展的保障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上半年,集团围绕多个重大投资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并购重组,法务部门全程深度参与,从交易结构设计、法律尽职调查到合同谈判签约,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数百条,有效识别并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例如,在XX区域新能源基地的投资项目中,法务团队就项目土地、环保、审批等关键环节存在的合规风险提出了预警,并设计了交易保护条款,避免了数千万元的潜在损失。这充分说明,法务工作的价值正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创造转变。
三是法律纠纷案件的精细化管控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集团上下持续推进“压存控增”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刚才的通报,上半年集团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12%,涉案标的额下降了18%。同时,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化解,通过诉讼、调解、和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累计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近1.5亿元。这背后是法务战线同志们夜以继日的努力,也是我们案件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应对能力不断提升的体现。
四是全员法治合规意识得到普遍提高。通过在XX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和XX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的实践培训活动,以及覆盖全员的线上合规知识竞赛等形式,法治文化氛围日益浓厚。一个可喜的变化是,越来越多的业务部门在决策前会主动寻求法律支持,越来越多的员工能自觉将“于法有据、于规相符”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准绳。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逐步内化为集团的行为习惯和文化基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和国资监管的更高要求,我们的法治工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第一,体系融合的“化学反应”尚未完全形成。“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四位一体的框架虽然已经搭建,但在实际运作中,“四张皮”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各体系间的信息壁垒、流程断点尚未完全打通,协同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导致风险信息不能有效共享,防控合力未能充分发挥。我们看到的是四个独立的专业模块,而不是一个高效联动的有机整体。
第二,风险防控的“前瞻预见”能力仍显薄弱。当前,法务工作的重心仍较多地放在存量风险的化解和事后纠纷的处理上,对于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中衍生的新型法律风险,我们的研究和预判还不够深入。比如,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在集团产业中的深度应用,数据合规、算法伦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风险日益凸显,我们的应对策略和制度储备还跟不上业务发展的步伐。法务工作的前瞻性、引领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法治建设的“均衡协调”发展存在差距。集团内部各企业之间的法务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企业法务团队兵强马壮,深度融入经营管理;而有的企业,特别是层级较低的下属企业,法务力量薄弱,甚至存在“一人法务”、“兼职法务”的现象,合规管理的要求未能有效向下延伸。这种发展的不均衡,使得集团整体的法治防线存在“木桶短板”,任何一个薄弱环节都可能成为重大风险的策源地。
第四,制度执行的“最后一公里”仍未完全打通。集团层面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健全。但“文件在抽屉里睡觉、制度在墙壁上挂着”的现象依然存在。制度的刚性约束未能得到充分体现,流程管控的有效性打了折扣。一些业务人员出于业绩压力或路径依赖,绕过合规审核、简化必要程序,导致制度善意被架空,给企业埋下重大隐患。例如,在一些垫资施工或非标贸易业务中,合同评审流程被虚化,最终导致了巨额的应收账款纠纷。
这些问题,既有思想认识层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层面的障碍,更有能力作风层面的不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面开创法治国企建设新局面
下半年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企业、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集团年度战略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牵引,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这里,我重点强调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体系融合为核心,着力构建一体化大法治格局。
构建“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是国资委的明确要求,也是提升企业治理能力的必由之路。下半年的核心任务就是要从“物理拼接”迈向“化学融合”。
一是要强化组织保障与协同机制。必须打破部门墙、拆除专业壁垒。建议由总法律顾问牵头,建立一个常态化的“大风控”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重大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要明确法律、合规、风控、内控、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协同职责,形成风险信息共享、防控措施联动、监督问责协同的工作闭环。目标是在年底前,出台一份集团层面的《全面风险管理协同工作指引》,将协同机制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
二是要推动管理工具的数字化整合。信息化是实现体系融合的最佳路径。法务部要牵头,联合信息技术部门,加快推进集团统一的法律合规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这个平台不能是各个系统的简单链接,而应实现底层数据的互联互通。要能够将合同评审、案件管理、合规审查、内控缺陷、风险事件等信息汇于一处,通过数据分析和智能预警,为管理层提供一幅动态、可视、穿透的“集团风险地图”。这项工作必须作为年度重点督办任务,确保年底前完成平台主体功能模块的上线试运行。
(三)以融入业务为根本,着力提升法治工作价值创造力。
法务工作的生命力在于服务经营、创造价值。必须坚决摒弃“坐堂问案”式的被动工作模式,将法治工作深度嵌入到业务前端和决策核心。
一是要实现重大决策法律审核100%前置。必须把法律审核作为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重大项目投资和重要合同签订的必经前置程序。总法律顾问和法务部门负责人要理直气壮地参加各类经营决策会议,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可能引发重大风险的决策事项,要敢于说“不”,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要建立审核意见留痕、责任可追溯的工作机制,确保法律意见的刚性。
二是要加强对新业务新领域的法律研究支撑。围绕集团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法务部门要组建专门的研究小组,开展前瞻性法律风险研究。要主动对接外部顶尖律所和行业专家,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为新业务的合规开展提供清晰的“操作说明书”和“风险地图”。下半年,至少要针对两个重点新兴业务领域,出台专项的《法律合规风险防控指引》。
三是要将制度建设与业务流程优化紧密结合。制度不是越厚越好,而是越管用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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