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区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XX区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决策部署,分析当前我区面临的形势,对下一阶段的攻坚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刚才,XX同志已经就前期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初步设想作了通报,我都同意。
    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更事关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这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刻不容缓的民生工程。全区上下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个问题拖延一天,群众的忧虑就增加一分,我们工作的被动就加深一层。目前,我区仍有数千户家庭、上万名群众因为各种历史遗留问题,长年无法拿到那本代表着安心与保障的不动产权证书。这背后,是群众对安居乐业最朴素的期盼,是他们本应享有的法定权益。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一句空话,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是纸上谈兵。因此,我们没有任何退路,必须以背水一战的决心、攻城拔寨的勇气,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下面,结合大家的讨论和我的思考,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啃下“硬骨头”的极端重要性
    首先,要从政治高度来审视这项工作。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表面看是经济和法律问题,根源上却是历史发展过程中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短板问题。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是检验我们执政能力和群众立场的重要标尺。这不仅是对我们是否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现实考验,更是对我们能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政治大考。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错误观念,更不能有“畏难绕道走”的躺平心态。必须主动认领任务,把化解“登记难”问题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来抓,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其次,要从发展全局来把握这项工作。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不好,社会治理水平高不高,不动产登记是一个重要的晴雨表。产权清晰、流转顺畅,才能有效盘活社会存量资产,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反之,大量的“无籍房”存在,不仅限制了群众的财产性权利,如交易、抵押、融资、子女入学等,也为城市更新、社会管理埋下了诸多隐患。可以说,解决“登记难”问题,就是在疏通经济社会发展的“毛细血管”,就是在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清除障碍、夯实基础。我们必须算大账、算长远账,以攻坚的实效换取发展的长效。
    最后,要从民生福祉来推动这项工作。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不动产登记问题,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之一。一张薄薄的证书,承载的是一个家庭几十年的积蓄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必须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深刻体悟群众“有房无证”的焦虑与无奈。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增进民生福祉的生动实践,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办好这件惠民实事、关键小事,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面构建化解“老大难”的有效路径
    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复杂性高、牵涉面广,绝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搞“大水漫灌”。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精准研判,根据不同问题的成因和症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要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第一,坚持依法依规,严守政策“底线”。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必须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要深入研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吃透上级出台的各项支持性政策。对于政策边界清晰、法律规定明确的,要不折不扣、加速办理;对于政策模糊、存在争议的,要组织专班深入研究,集体会商,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绝不能为了图一时之快而违规开口子、埋下新隐患。要确保我们出台的每一个解决方案、作出的每一项行政决定,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第二,坚持尊重历史,秉持实事求是“准线”。“登记难”问题的形成,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复杂的成因,很多时候责任不在购房群众。处理这些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简单地用现在的标准去衡量过去的行为。要区分问题的性质,分清责任的主体,对于因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政策衔接不畅、审批程序调整等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政府要主动担责,勇于纠错,为历史“补课”;对于因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造成的问题,要在依法追究企业责任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善意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坚持分类处置,拉出“一案一策”“高线”。要对全区所有“登记难”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精准分类,建立详细台账,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根据上一轮不动产清零行动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前实际,至少要划分出以下几大类,并明确相应的化解路径:
    一是针对“手续不全”类问题。比如,因缺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导致无法登记的。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牵头,成立联合审查小组,开设“绿色通道”。在确保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不存在严重违反城乡规划的前提下,采取“容缺受理+承诺补办”等方式,简化流程,集中办理相关手续的补办和认定。
    二是针对“开发商遗留”类问题。这部分是“硬骨头”中的“硬骨头”。对于开发商主体尚存但怠于履责的,由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等多部门联合约谈、依法督促,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其履行义务。对于开发商破产、注销或负责人失联的,要探索由政府平台公司、业主委员会或引入的第三方代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在厘清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先行完成后续工程建设和验收工作,为登记创造条件。
    三是针对“税费欠缴”类问题。特别是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及相关税款,导致整个项目无法分割办证的。由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套”方案。核心是实现“责任剥离”,允许符合条件的购房群众,在缴清个人应承担的税费后,先行办理个人产权登记,政府再依法向开发商追缴所欠的税费。
    四是针对“地类房类不符”类问题。例如,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改变土地用途后建设的房屋等。这类问题政策性极强,处理起来必须慎之又重。要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严格对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逐一甄别。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要尽快完善;确实不符合的,要研究制定稳妥的处置方案,并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三、压实责任,强化协同,奋力吹响打赢“攻坚战”的冲锋号角
    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
    第一,成立一个“强有力的指挥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X区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我担任组长,XX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信访局以及各街道(镇)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确保各项指令畅通无阻、执行到位。
第二,制定一张“精准到天的作战图”。工作要项目化、项目要清单化、清单要责任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在今天会议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awenyou.com/241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