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区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XX区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当前我区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纠治行政执法中的顽瘴痼疾,推动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实现从“宽松软”向“严实硬”的根本性转变。刚才,区司法局的同志解读了工作方案,通报了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讲得很具体、很到位,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作为政府管理社会、服务人民最直接、最具体的方式,其质量和效能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生命力与权威性,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与执行力,更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办事效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2023年的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显示,我区企业群众的总体满意率达到了100%,其中“非常满意”的比例高达99.75%。这些成绩值得肯定。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成绩的背后,短板和弱项依然存在。尤其是在行政执法领域,“宽松软”的问题并非个案,而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沉疴顽疾,已经成为制约我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障碍。根据区司法局在8月1日会议上的通报,以及我们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问题线索来看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根基“宽”而不实,导致日常监管“走过场”。有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政治站位不高,对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足,错误地将严格执法与服务发展对立起来,认为“管得太严会影响企业发展”,奉行“无事不扰”就是“放任自流”。具体表现为,不按年度稽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检查,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检查;现场执法“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满足于“看了、转了、问了”,对深层次问题视而不见;甚至对一些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简单的口头警告代替正式的执法程序,使得监管形同虚设。这种“宽”的背后,是责任心的缺失,是担当精神的滑坡,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漠视。
    二是执法尺度“松”而失范,导致执法办案“没规矩”。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执法尺度忽紧忽松,标准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法律就会变成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当前,“人情执法”“关系执法”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有的执法人员在面对熟人、朋友或者有特殊背景的企业时,就“网开一面”,滥用行政裁量权,该重罚的轻罚,该没收的“下不为例”。有的执法程序不规范,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告知,执法文书制作粗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后续的行政复议败诉和行政诉讼败诉埋下了巨大隐患。更有甚者,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注重教育引导和帮助企业整改,把执法简单化为收费,严重背离了行政执法的初衷。这种“松”,破坏的是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损害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侵蚀的是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三是制度约束“软”而乏力,导致监督管理“长牙难”。没有刚性的制度约束和严格的监督问责,再好的法律法规也难以落地生根。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的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明显的“软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虽然已经提出多年,但在一些单位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不严格,法制审核有时流于形式,甚至成为可有可无的环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顺畅,存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对涉嫌犯罪的案件“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客观上纵容了严重违法行为;对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的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跟踪复查和闭环管理,导致问题反复出现,“屡教不改”成为常态。这种“软”,根子在于问责机制没有真正“带电”,监督力量薄弱,导致制度成为“稻草人”,监督成为“空对空”,无法形成有效的倒逼压力。
    同志们,这些“宽松软”问题,看似是业务问题、作风问题,但根子上是政治问题、立场问题。它不仅直接导致了中央环保督察等指出的典型案例发生,更严重削弱了法律的权威,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必须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来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勇气,彻底扭转这一被动局面。这既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热切期盼的民心工程。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为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靶向施策,以“严实硬”的标准推动专项整治走向深入
    解决“宽松软”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拿出一套系统性、操作性、长效性的“组合拳”,确保整治工作查得深、改得透、管得住。我们要以实现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为总目标,全面对标“严实硬”的要求,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第一,聚焦“严”字当头,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的过程就是捍卫法律尊严的过程,必须一丝不苟、严格规范。我们要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核心抓手,为执法权力戴上“紧箍咒”。
    一要让执法“公示”成为常态。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地通过政府网站、办事大厅、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执法主体、人员清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渠道等信息。执法结果,尤其是具有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要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以案释法,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
    二要让“全过程记录”成为铁律。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环节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特别是现场检查、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强制执行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必须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这既是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对我们一线执法人员的保护。要确保记录设备配置到位、使用到位、管理到位,绝不能让记录制度在执行中打折扣。
    三要让“法制审核”成为刚性前置。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这是防止执法偏差、保证执法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必须牢牢守住。我们要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同时,要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力争法制审核人员数量占执法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切实保障法制审核的力量和专业性。要明确审核范围、细化审核标准、规范审核流程,确保审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第二,聚焦“实”字托底,全面夯实执法根基。执法工作要经得起检验,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
    一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列出的问题清单,立即组织力量,对本部门2023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起底”“大扫除”。要建立详细的自查台账,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自查自纠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更不能弄虚作假。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核查,对自查不严不实的单位,要严肃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已经通过发布公告、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这个工作要持续到9月20日。各部门也要主动走出去,深入企业、深入社区、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意见,真心实意解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专门台账,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于一些地方的经验,例如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甚至更高我们要积极借鉴,设定我们自己的高标准。即使是像2025年第二季度区生态环境分局那样处理22件信访举报案件全部办结回复,我们也要追问一句:群众真的满意吗?满意度是多少?要从追求“办结率”向追求“满意率”和“解决率”转变。
    三要提升队伍专业素养。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大规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轮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本领域的专业知识,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案卷评查,对考试不合格、业务不熟练的,要暂停其执法资格,进行“回炉”再造。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法为民所执的理念。
第三,聚焦“硬”字保障,全面强化监督问责。没有问责的监督是“纸老虎”,没有压力的落实是“空口号”。必须让监督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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