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对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刚才,某某同志宣布了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组长、副组长授权及任务安排决定,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
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本轮巡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开展本轮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巡察作为政治监督,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本轮巡察,我们将聚焦被巡察部门的核心职能和权力运行链条,特别是“关键少数”,加强对政治建设、主责主业、管党治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就是要通过巡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开展本轮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从近年来县委巡察情况看,虽然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纪律意识淡薄、作风不实、廉洁自律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群众利益,必须通过巡察加以解决。本轮巡察,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三)开展本轮巡察,是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巡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本轮巡察,我们将把专项巡察的重点聚焦到民生痛点与风险隐患上,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特殊群体保障和民生政策落实、公益慈善领域存在问题等,让群众感受到巡察就在身边、监督就在身边,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开展本轮巡察,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选择
当前,我县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巡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通过对县审计局党组、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以及泰佳鑫和兰茂星城两家县属国有平台公司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查找在履行职责、推动发展、防范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这些部门和单位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精准聚焦监督靶心,以更实举措提升监督质效
本轮巡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精准监督,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常规巡察要突出政治监督,紧盯关键环节
1.聚焦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政治意识淡化、政治素质不高、政治能力不强等问题。
2.聚焦主责主业:围绕被巡察部门的核心职能,检查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履职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3.聚焦管党治党: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是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是否存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4.聚焦组织建设: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是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是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等问题。
(二)专项巡察要剑指民生痛点,解决突出问题
1.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重点检查乡村振兴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高效,是否存在浪费损失、效益低下等问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招投标、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2.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检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混乱等问题;是否存在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处置、违规发包租赁等问题;是否存在侵占集体利益、损害群众权益等问题。
3.紧盯特殊群体保障和民生政策落实:聚焦高龄老人、困难儿童、残疾群体等特殊群体,检查保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应保未保、保障标准不达标等问题;民生政策执行是否公正公平,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对特殊群体关心关爱不够、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4.紧盯公益慈善领域存在问题:检查公益慈善组织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是否存在违规募捐、挪用善款等问题;捐赠物资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浪费闲置、分配不公等问题;公益慈善活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信息不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够等问题。
三、强化担当、协同作战,形成巡察工作强大合力
巡察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履职尽责,努力形成贯通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巡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
县委巡察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巡察组要认真落实巡察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流程和权限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发现问题、精准研判问题、精准报告问题,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被巡察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巡察
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的难得机会,作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的重要契机。要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如实汇报工作、提供资料、反映情况,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
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在人员选派、问题线索处置、巡察整改监督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助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要建立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形成监督合力。
四、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巡察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全体巡察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严格按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开展巡察,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强化政策学习
巡察干部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要加强对巡视巡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巡察工作流程、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到精准监督、精准执纪。
(二)创新方式方法
要坚持守正创新,在总结运用以往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增强巡察工作的广度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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