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深学细悟监察法条例,勇担纪检监察新使命(3842字)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作为协助副书记分管宣传部、信访和申诉复查室的市纪委常委,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下面,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化认识,把握要义,领会《条例》重大意义
《条例》作为监察法的细化和延伸,系统集成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对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里程碑意义。深入学习《条例》,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履职能力的必然要求。
(一)《条例》彰显党的领导,强化政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条例》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从监察机关的设立、职责履行到监督管理,全方位体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宣传工作中,我们要突出这一核心要义,通过多种渠道、多样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条例》中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设计与实践要求,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监察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确保党和国家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政治保障。
(二)《条例》完善监察体系,实现监督全覆盖。“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条例》进一步廓清公职人员外延,对监察对象进行细化,明确监察全覆盖的对象范围。这为我们在信访和申诉复查工作中,精准识别监督对象、受理相关问题线索提供了清晰指引。我们要依据《条例》规定,拓宽监督视野,对涉及公职人员的信访举报、申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监督无死角,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条例》规范监察权力,提升法治水平。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条例》对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为监察权力运行提供了严密规范和刚性约束。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宣传解读《条例》,还是处理信访问题、开展申诉复查,我们都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宣传,创新形式,营造《条例》学习氛围
宣传工作是推动《条例》深入人心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发挥宣传部职能作用,精心谋划、广泛动员,在全市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一)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干部素养。纪检监察干部是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力军。我们要组织多层次、全覆盖的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深入解读,让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通过集中授课、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形式,提升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使其成为精通《条例》的行家里手,为精准监督、规范执纪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媒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设《条例》学习专栏,推出系列解读文章、专题访谈、动漫视频等,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条例》内容。创新宣传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将《条例》宣传融入日常,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条例》家喻户晓,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监督。
(三)组织知识竞赛,激发学习热情。以知识竞赛为载体,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全市范围的《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以赛促学、以学促用。鼓励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参与,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
(四)推进宣传进基层,打通“最后一公里”。基层是监督的重点和难点。我们要将《条例》宣传向基层延伸,组织宣讲团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巡回宣讲,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结合基层实际,用身边事、身边案进行警示教育,让基层干部明白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履职、廉洁用权意识,打通《条例》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五)强化宣传效果评估,及时调整优化。建立宣传效果评估机制,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群众反馈等方式,及时了解《条例》宣传的覆盖面、知晓率和影响力,评估宣传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优化宣传策略和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宣传,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条例》宣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立足信访,精准发力,夯实《条例》实践基础
信访举报是监察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我们要以《条例》为指导,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提高信访工作质效,为监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规范线索受理,确保精准高效。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规范受理。进一步明确受理范围,对属于监察对象、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举报,做到应接尽接、应登尽登。优化受理流程,完善线索分类管理机制,确保线索流转顺畅、处置及时。加强对信访举报信息的分析研判,精准筛选有价值的线索,为监督调查提供精准靶向,提高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线索处置,提升办理质量。在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过程中,严格遵循《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线索处置跟踪督办机制,对每一条线索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督促承办部门按时办结。加强对线索处置结果的审核把关,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对办理质量不高、群众不满意的线索,要求承办部门重新调查核实,切实提高信访举报线索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注重分析研判,服务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晴雨表”作用,加强对信访举报数据的综合分析研判。定期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信访举报的特点、趋势和问题集中领域,深入查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通过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信访监督,维护群众权益。信访工作不仅是受理问题线索,更是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渠道。我们要以《条例》为依据,强化信访监督职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对涉及民生领域、扶贫领域、生态环保领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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