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病”和“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在“机关病”和“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警示教育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云南省关于整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刚才,我们一同回顾了一些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暴露出的问题令人警醒,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增强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到“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严重危害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们的机关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各种“机关病”和“衙门作风”,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和事业的发展。
    (一)要清醒认识“机关病”对工作效能的严重阻碍
    从我们日常工作的反馈以及一些案例来看,不少机关干部存在着消极应付的态度,缺乏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就像“躺平”当看客、“敷衍”混日子一样。这种状态使得工作任务难以高效推进,一些重要的决策部署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例如,[具体案例]中的项目本应按时完成,但由于部分干部的消极态度,导致进度严重滞后,错过了最佳的发展时机。这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影响了整体工作的连贯性和有效性。这种“机关病”如同毒瘤,悄无声息地侵蚀着我们工作的机体,必须坚决予以清除。
    (二)要深刻剖析“衙门作风”对群众关系的巨大破坏
    “衙门作风”在我们的机关工作中也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有的干部自甘平庸,安于现状守摊度日,缺乏争先创优意识,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这种态度反映到对待群众的问题上,就会出现虚情假意的情况,对待群众“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难办”。像之前[具体事例]中,群众前来办理业务,虽然接待的干部态度和蔼,但却因为办事流程繁琐、干部不积极作为,导致群众来回跑了多次仍未解决问题。这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损害了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任关系。还有的干部颐指气使、高高在上,对基层群众和企业说话“打官腔”,看人下菜,媚上欺下,热衷对上表现、对下不负责。这种作风不仅使基层群众和企业的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更在无形中竖起了一道阻碍党和群众紧密联系的高墙。
    (三)要坚决克服对“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麻痹思想
    有些同志可能认为这些问题只是个别现象,与自己无关,或者觉得这只是小毛病,不值得大惊小怪。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从整体的工作情况来看,这些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且每一个看似微小的问题,都可能像蝴蝶效应一样,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后果。比如,一些干部的推诿扯皮行为,领受任务推三阻四,对待工作“互踢皮球”,急事难事面前找借口绕弯子。这看似只是个人工作态度的问题,但在涉及到跨部门合作或者解决群众复杂问题时,就会导致整个工作陷入僵局,使群众和企业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坚决克服这种麻痹思想,深刻认识到“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严重性。
    二、坚持刀刃向内,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整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
    开展“机关病”和“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全方位、深层次地查找问题并加以解决。
    (一)要突出领导带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
    领导干部是机关工作的引领者,必须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云南省提出的“机关病”和“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对照“十个不得”进行自我检查。建立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监督清单,明确领导干部不得自甘平庸、不得推诿扯皮等多项要求,要求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领导干部,不仅要追究其个人责任,还要对其所在部门的整体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审查,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同时,建立领导干部与基层干部的定期交流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深入的交流活动,通过倾听基层声音,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为全体机关干部树立良好的榜样。
    (二)要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范问题
    针对“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各种表现,我们必须从制度层面入手,进行全面的规范和约束。一是细化工作流程和标准,明确各项工作从受理、办理到反馈的具体流程,规定每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例如,对于群众的办事申请,必须在[具体时长]内给予明确的答复或者办理进度告知,避免出现拖办延办的情况,群众企业办事要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杜绝反复索要材料的现象。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定期的工作作风检查制度,不定期地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整改。三是建立外部评价机制,通过设立意见箱、开展网络问卷调查、邀请群众和企业代表参与评价等方式,广泛收集对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将外部评价结果纳入机关部门和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促使全体机关干部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监督检查小组,成员包括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以及群众代表等,定期对机关各部门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多个方面,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违反“十个不得”的行为。畅通信、访、网、电等多种举报渠道,设立专门的举报热线和邮箱,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信息,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核实和处理。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对查处的“机关病”和“衙门作风”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形成有力的震慑。截至目前,我们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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