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与实施,为党政机关的各项工作树立了明确规范,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筑牢了坚实根基。作为乡人武部长,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将其切实贯彻到武装工作的每一处细节,不仅是响应党中央号召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乡武装工作高质量、高效能发展的关键所在。借此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的契机,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如何在武装工作中落实《条例》精神,与大家交流一些个人的认识与体会。
一、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夯实思想根基
《条例》涵盖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等多方面内容,是党政机关工作的重要遵循。对于武装工作而言,领会其精神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石。只有深刻把握《条例》内涵,才能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一)强化艰苦奋斗意识,传承优良作风。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在乡武装工作中,从民兵组织建设到军事训练开展,从国防教育宣传到应急任务执行,每一项工作都需要我们秉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民兵训练物资筹备时,要精打细算,合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铺张浪费;在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时,不追求形式上的奢华,而是注重实际效果,将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民兵和群众的国防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传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乡武装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树立正确政绩观,杜绝形象工程。正确的政绩观是推动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在制定乡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时,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本乡的地理位置、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不能为了追求表面上的政绩,而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在民兵组织建设中,要注重质量,确保民兵队伍能够真正发挥维护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等作用,而不是只追求民兵数量的增加。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乡武装工作稳步前进。
(三)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守制度红线。纪律规矩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开展武装工作的重要保障。《条例》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在民兵干部的培养、考核、教育和使用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杜绝任人唯亲、违规操作等行为。在经费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每一笔经费都用于武装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滥用、不挪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对照《条例》要求,规范工作流程
《条例》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流程,在乡武装工作中,我们要对照要求,从经费管理到资源利用,全面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严格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费管理是武装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将民兵训练、装备购置、国防教育等各项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确保经费使用有计划、有安排。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杜绝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的情况发生。在民兵训练经费使用上,要根据训练大纲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资金,确保训练效果。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得合理、花得有效。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是提高武装工作效能的关键。在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中,要根据本乡的实际情况,优化民兵队伍的布局和结构,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装备配备方面,要根据任务需求,合理配置武器装备和应急物资,避免盲目采购和闲置浪费。加强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民兵训练场地和设施,要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提高其使用频率和效果。
(三)规范活动组织,确保活动务实高效。在组织民兵参与各项活动时,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精简活动流程,提高活动实效。在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护林防火等重大活动时,要提前做好规划和准备,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减少不必要的仪式和环节,将重点放在实际行动和效果上。在开展民兵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活动时,要精心设计课程和训练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提高民兵的参与度和积极性,确保教育训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以《条例》为指引,推动工作创新
在贯彻《条例》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墨守成规,要结合乡武装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武装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增强节约意识。宣传教育是推动《条例》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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