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博主表示,她在英国待了十年,非常喜欢那里的人文环境。老师公务员从不会对学生和民众使用暴力,解决问题矛盾像一场好友之间的闲聊。
家长在家里教育孩子时,也从来不会动手打孩子,都是以耐心教育为主,谆谆诱导,所以英国人都显得彬彬有礼,非常有礼貌。绅士的国度就是一代又一代优质教育换来的。
她最后做了一个总结,国人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这就是文化差异,英国的教育方式是文明的进步。

(该女子四十岁,离异后带着儿子远嫁一个英国退休教师,因为退休金不够一家三口生活,她自己经常出来打工补贴家用,后来找到流量密码,做自媒体在国内发布,确实赚到钱了。)
她认为英国这种教育孩子的方式更科学。
我认为在文化差异下的两种做法,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各有所长所短,应该相互借鉴、学习,取长补短。孩子的本性喜欢自由,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听父母的话,从而规避危险,有时一定的惩戒是必要的,关键掌握度。
有一个前提是惩戒的目的性一定要正确的,方式可以是语言批评,或者打手。如果目的性不正确,即使法律规定不可以打手也可以语言暴力或其他方式,所以在中国人的观念里,看目的性和打的程度,如果是小惩戒比如说尺打手掌是没问题的。

博主说英国是不允许家长对孩子用暴力。国内有些家长是存在暴力倾向的,有些家长这样的教育方式会给孩子留下暴力倾向的种子,对于孩子未来的成长非常不利,非常有必要改变一下教育模式。
我小时候淘气打别的小孩被大人打过,但我长大了也没有变暴力。文化差异吧,我认为子不教父之过,孩子的错就是家长的错,我们所说的“管教”也包括打。打别人,别人会疼,家长要孩子让知道疼他才不会再打别人。家长这种教育方式没错,打屁股,打手心都是没有问题的。

家长权威必须受到尊重,孩子出了问题,中国家长宁愿自己孩子小时候上规矩 ,受到一定程度的体罚教育,吸取教训,就算委屈,也不愿他长大去伤害别人,这是公德。只要把握好度,上升不到暴力程度。这点我觉得西方恰恰相反。这个没有好坏之分。
听完她说的,我上网查了一下,英国儿童失踪和侵害儿童犯罪率很高的。英国曾经轰动世界的凶杀案。
英国曾发生过一起最臭名昭著的儿童犯罪,两名10岁的男童汤普森和维纳布尔在逃学后出门找事。在做完包括偷东西、破坏公共设施等他们可以想到的坏事之后,他们拐走了一个2岁的幼儿詹姆斯,当时孩子的妈妈在买东西结账。他们把詹姆斯带到了利物浦运河附近,将其殴打、虐待致死,他们发现孩子死去,为了掩盖真相,还将詹姆斯的尸体放在铁轨上,意图制造火车碾压的假象。最终两个堪比恶魔的儿童被捕,法庭认为他们犯下的罪行“无比邪恶”,而且2人的行为“狡猾且狠毒”,最后判处2人15年徒刑。
两个十岁儿童就犯下如此凶残罪恶,让我很难相信该博主说的话,既然英国语言教育如此优秀,为何会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

我专门问了几个我的英国朋友,他们小时候绝大部分都挨过打,父母偶尔弄急了也会修理自己的熊孩子。甚至我在伦敦的街上也见到过妈妈打了自己孩子两下,小姑娘哇哇大哭也没人管,大家只管低头走路。
宣传的和现实完全两码事!
找话题吸引流量没错,但是毫无根据的胡乱吹捧是很不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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