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北京大学一位受人敬重的老教授批评现今的教育系统是在教学生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没有仔细找他的原文看,仅就字面意思谈点感想。不一定对,也没批评老教授的意思,就是个人的一点感想而已。
先说“利己主义”。利己确实是人的本能,古语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现代科学也证明了“自私的基因”。就是说,人的利己不但是自己当下存活的依据,也是整个种群得以延续的保障。说这属于动物层次也没什么错,人本来就是动物嘛。那么在利己后面加上个“主义”俩字,这就把动物层次的利己行为推到社会层面高度上了,为利己行为抹上一层思想理论的色彩。大概有两种不同理解,一是贬义的,大意是说利己主义就是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的思想观念;第二个理解是中性的,是说它人的社会行为选项中的一个,另一个是利他主义。观察社会人的行为,都是在利己与利他之间摆动,但若把这两者做为唯二的选项,就是必须排出个先后顺序,则绝大部分人会选择利己,也就是会把自己放在前面。中国传统文化的所谓“差序结构”、“圈子现象”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表现。西方的“经济人”假设,也是以利己主义为基础。
实际上利己主义并不就等于“损人利己”,唯利是图也并不就是“谋财害命”。为什么呢?因为损人是有后果的,谋财害命更会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一个自由平等法治的社会若设置这样的规范:让损人者得不偿失,则损人完全得不到什么利的时候,利己主义者大概率就不会损人了,因为损人实际上不利己,从根本上就不符合利己的初衷。所以法治社会的真正利己主义者并不会教人去损人,因为损人并不是利己的好办法,而与人为善、与人合作,才能更好的达到利己目的。以利己开始,以利己的同时也利他结束。这就是亚当斯密所谓“主观为自己,客观利别人”的意思。实际中出现的那些个以损人而想利己的人,其实并不是什利己主义者,而是愚蠢主义者,真正的利己主义者是理性人,自己占便宜,但也不能让别人吃亏,最后皆大欢喜。至于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人,更与利己主义不沾边,是等而下之的愚昧糊涂蛋。
当然前提是一个人人平等、公正廉明的法治社会,如果社会并不公平,一些人就是能够随心所欲欺负别人还没什么后果,那欺人利己就是个优势选项了。但此时利己主义本身并不应负什么责任,要负责的是社会体制,当然还有那些容忍别人欺压自己,自己的利益自己却不敢维护的人。他们所缺失的其实正是利己主义,真正的利己主义者,一定是那些敢于主张和捍卫自己正当利益的人。
最后说说“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原意似乎是说那些精打细算、锱铢必较,时时处处都维护自己利益,没有所谓家国情怀,凡事都先考虑个人得失的人。个人认为这其实没什么不好,甚至可以说非常好,如果大学真能培养出一大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那对社会而言是一大幸事。为啥这么说呢?因为太多利益被侵害的人,或者不知道被侵害了,被卖了还帮人数钱;或者敢怒不敢言,或者不敢怒也不敢言,任由自己的利益被一直侵害下去。如果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那就能认清自己的利益啥时候、被谁给剥夺了,就会千方百计讨回应属于自己的利益。
关于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还有个具体的例子,是问读鲁迅的书能找否到好工作的学生,说如果不能就不学。此所谓有用才学,无用就不学,一切以自己的切身利益为标准。但以本人的观点看,这其实不是精致的利己主义,是很粗糙的利己主义,甚至是不利己主义。为什么呢?首先,人的生活分为精神和物质两部分,缺乏精神愉悦的生活是不完美的生活,不完美意味着对自己不利,心情不好干啥都干不了干不好。那么,凡是能满足人的精神生活、给人快乐的东西,就是有用的东西,学习这些东西,就是一种十足的利己行为。当然不一定非读鲁迅,读别的也可以啊,大学嘛应该提供更多选择,总有愿意读的书嘛。
其次,人的利益实际上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有短期有长期,有明显有潜在,有精神有物质,所有这些因素纠缠一起,很难一下厘清。所以任何事情,对自己到底有利没利,其实并不一定容易判断。一般利己主义者凭常识,精致的利己主义则需凭借更深入的专业学识。这时候,判断力的强弱就决定了一个人是否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由此可见,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并不那么容易,还需要大学认真精心加以培养,才有可能成材。
人生在世,无论是想过一个轻松快乐的生活,还是想要完成一个自认为伟大的使命,都得先更好的存活,先安身立命。这就需要一副能看到自己最大利益真正所在的火眼金睛,也就是做一个真正的精致利己主义者,而不是损人利己或更等而下的损人不利己的糊涂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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