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全国政协常委徐令义: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1
全国政协常委方光华(代表全国工商联):
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就业主阵地作用 2
全国政协常委孙东生(代表民建中央):
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
全国政协常委陈星莺:
提升再分配整体效能 4
全国政协常委唐承沛:
发挥慈善在民生保障中的积极作用 5
全国政协常委陈贵云:
促进人工智能赋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6
全国政协常委张雪樵:
塑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络空间 7
全国政协常委程凯:
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 8
全国政协常委刘晓梅(代表九三学社中央):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9
全国政协常委王路(代表农工党中央):
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10
全国政协常委高小玫:
完善学龄儿童养育支持保障 11
全国政协常委马军胜:
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12
全国政协常委蔡秀军:
健全基层健康服务体系 13
全国政协常委席南华(代表无党派人士界):
健全教育资源配置机制 14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汇编
(人民日报,2026年8月27日)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国政协常委 徐令义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为推动中共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建议:
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宏观政策引领和经营主体创新形成双重驱动力,做大初次分配“蛋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在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上下功夫求实效。盘活农村存量资产,促进文旅融合,加大农业特色产业支持力度,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完善区域协调发展、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大对口支援和帮扶力度,强化欠发达地区发展的人才支撑。
拓展共同富裕的内涵。把共同富裕的内涵大多从物质富裕衡量,转为更全面的综合评价。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人民主人翁精神,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弘扬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就业主阵地作用
全国政协常委 方光华(代表全国工商联)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突破6100万户,贡献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就业主阵地作用,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必然要求,建议:
促进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赢发展。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应加快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增强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共赢发展。
从供需两端激活民营企业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潜能。着力破除民营企业在职称评审、人才认定、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体制壁垒,引导民营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等人才成长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建立“企业出题、政府立项、高校解题”的产教融合协同机制,以项目制方式组织高校定向培养企业紧缺人才。
支持民营企业以产业振兴助力农村劳动力就业。对依托县域特色资源发展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文旅等就业容量大的项目,由金融机构按照就业规模提供“稳岗扩岗”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培训即上岗”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技能培训补贴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开展技能培训。
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全国政协常委 孙东生(代表民建中央)
充分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夯实共同富裕根基的关键。近年来,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工资支付、劳动监察、农民工欠薪治理、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等制度加快完善,但制度规定与执行落实之间仍存在落差,需推动治理关口前移,从末端维权转向源头治理。为此,建议:
实施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劳动权益“穿透式合规”示范行动。依托现有央企合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国企采购制度,把劳动权益合规从企业内部延伸到供应链等,率先推行劳动权益合规清单,形成可复制、可检查的示范标准。着力做好守底线、压责任、树标杆各项工作,防止权益保障工作跑偏走样。
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劳动权益维护。在现有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平台基础上,整合税务、社保、住建、市场监管等核心数据,在工程建设、快递物流、平台用工等重点领域试点。围绕工资发放异常、社保断缴、工时超限等前置性指标,对企业实行分级预警、分类处置,推动劳动权益治理从被动受理转向主动预防。
优化维权流程,压实用人单位权益保障责任。以12333热线和政务服务平台为统一前端入口,整合人社投诉、欠薪线索反映、工会维权咨询等功能,帮助劳动者实现“一次登记、快速响应”。
提升再分配整体效能
全国政协常委 陈星莺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十五五”时期应在做大做好“蛋糕”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切好分好“蛋糕”,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目前,再分配面临一些新挑战,再分配整体效能有待提升。为此,建议:
优化税收政策。统筹用好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调节工具,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科学调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效减轻家庭赡养、生育、大病医疗、住房等综合负担。
夯实社会保障兜底功能。深化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缩小区域、城乡之间的保障差距。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常态化,减轻群众的刚性医疗支出负担。加强对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引导和服务,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动财政支出持续向保障民生倾斜,创新跨区域转移支付结算机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粮食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的财力倾斜,完善横向生态补偿、省际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对育儿家庭扶持力度, 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持续提升居民生育意愿。提升社会救助法治化水平。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专项救助协同机制。建设大数据平台,实现困难群体及时发现、精准认定的全流程管理,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发挥慈善在民生保障中的积极作用
全国政协常委 唐承沛
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式,对于增进民生福祉、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特殊意义。当前,慈善事业还存在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组织管理失范、资源配置不均衡、行业公信力减弱等问题。为此,建议:
充分发挥慈善在民生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慈善资源向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引导慈善组织聚焦群众在民生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急难愁盼。强化慈善帮扶与政府救助衔接协同,畅通慈善参与社会救助渠道,创新多元实现形式,有效发挥补充作用。
促进慈善资源精准高效对接。推动政府部门救助信息与慈善供给能力衔接共享,提高帮扶救助效率。鼓励多方慈善力量在项目运行、帮扶信息等方面交流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加大人工智能技术在慈善领域的应用,赋能慈善活动提质增效,降低慈善参与门槛,提升慈善活动的覆盖面。
深入推进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慈善组织党建工作,压实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等各方面职责,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引导慈善机构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优化项目、资金、人员等重点领域的制度规范。指导慈善组织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慈善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积极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环境。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