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区街道人大工委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上的讲稿
各位主任、各位主席、同志们:
大家好!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在这个收获的季节,我们齐聚一堂,共同参加这次旨在提升履职能力的专题培训,时机正好,意义深远。今天,我站在这里,不是以一个高高在上的“教官”身份,而是作为一个与大家并肩奋斗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线的“战友”和“同学”,希望和大家一起,围绕“工作框架”与“核心职责”这两个根本性问题,进行一次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开宗明义,我们基层人大工作究竟是做什么?有人说,是开开会、举举手;有人说,是听听报告、提提意见。这些都对,但都只是我们工作的“表”。透过这些“表”,我们必须看到支撑其运行的“里”——也就是我们今天的主题:清晰的“工作框架”和明确的“核心职责”。这就像盖房子,框架就是承重的“四梁八柱”,职责就是砌墙的“一砖一瓦”。只有“四梁八柱”稳固了,“一砖一瓦”才能各安其位,最终才能建成一座为人民遮风挡雨的坚固大厦。
因此,本次培训的目的,就是要帮助大家一起,把我们工作的“道”与“术”、“知”与“行”统一起来。既要“明道”,深刻理解我们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组成部分的定位与使命;也要“优术”,精准掌握履行各项职责的方法与路径。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大家都能成为一名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的人大工作者。
第一部分固本强基,理清“框架”——基层人大工作的“四梁八柱”
俗话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要做好工作,首先必须搞清楚我们是谁、我们的组织是怎么构成的、我们遵循什么样的规则运转。这就是工作框架,它是我们一切行动的逻辑起点。
一、找准角色定位
我们的工作框架,首先建立在坚实的法理基础和鲜明的政治属性之上。虽然街道人大工委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具体产生方式和定位上略有不同,但其根本属性是一致的。
对于街道人大工委而言,其定位是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的“派出机构”或“工作机构”。这意味着,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手臂的延伸,权力来源于常委会的授予,工作对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委员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派出”身份,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开展工作,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工委不是“二政府”,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权力机关,而是一个服务代表、组织监督、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和工作平台。
对于乡镇人大主席团而言,其定位则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主持者”。主席团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这意味着,主席团的权力直接来源于人民的托付,具有更强的在地性与独立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新的法规精神,2025年以来,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责权限、组织代表履职学习、加强履职宣传等方面都进行了强化和规范。这绝非简单的文字调整,而是赋予了主席团更实质的闭会期间工作职能,要求主席团必须从“会议型”工作模式,向“常态化”履职模式转变,真正成为闭会期间“不落幕的人代会”。
无论是“派出”还是“常设”,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政治灵魂,那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我们谋划工作要主动向同级党(工)委请示报告,开展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服务大局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行稳致远。
二、建强战斗堡垒
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架构,是发挥作用的组织保障。
街道人大工委,通常由主任、副主任和3至5名委员组成。其成员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区级人大代表,并且主任或副主任中应有专职人员,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这种“专兼结合、代表为主”的配置,确保了工委既能上传下达,又能下情上传,成为连接区人大常委会与基层代表群众的枢纽。
乡镇人大主席团,其成员由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一个重要的原则是,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乡镇人民政府的职务。这一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大监督的独立性和严肃性,避免了“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近年来,各地都在探索优化主席团成员结构,鼓励更多来自基层一线、能代表群众心声的代表进入主席团,以防止“官员化”倾向,增强民意分量。
无论是工委还是主席团,我们的组成人员都是这个“战斗堡垒”的中坚力量。每一位成员都要有身份意识,认识到自己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干部或代表,更是基层民主政治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这个身份,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
三、实现规范运转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成熟的工作框架,必然拥有一套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首先是会议制度。这是我们履行职责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街道人大工委一般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现在普遍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为什么要强调定期开会?因为这是实现工作常态化的“压舱石”。会议不能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议题不能是空洞无物的汇报,而应聚焦群众关切的难点、政府工作的堵点、社会治理的痛点。通过定期会议,把监督、议事、决策固化下来,让工作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
其次是计划与报告制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每年年初,工委和主席团都应根据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期盼,制定一份详实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这份计划就是我们全年的履职指南。到了年终,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专项工作报告,清清楚楚地交上一本“明白账”,接受上级和代表们的检阅。
最后是联系制度。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活力在代表。我们的工作框架,必须深深植根于群众和代表之中。要建立起常态化的联系代表、联系选民机制。这不仅仅是打打电话、发发微信,而是要真正地走下去、请上来,组织代表定期接待选民,深入社区、村组听取意见,把“代表联络站”建成民意的“收集站”、政策的“宣传站”、矛盾的“化解站”。
第二部分履职尽责,精耕“主业”——基层人大工作的“使命清单”
如果说工作框架是“骨架”,那么核心职责就是“血肉”。骨架搭好了,就要填充有生命力的血肉,让机构真正“活”起来、“动”起来。我们的职责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擦亮监督“探头”,推动有效作为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最重要职权,也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基层,这种监督不是为了“找茬”,而是为了“补台”;不是为了制造矛盾,而是为了解决问题。
监督什么?答案是,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群众的呼声和期盼在哪里,我们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具体而言,要重点监督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工作运行情况,特别是财政预决算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民生实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比如,今年XX区确定的“老旧小区改造”和“中小学午餐服务提升”两项重点民生工程,就是我们街道工委和乡镇主席团必须紧盯不放的监督重点。
怎么监督?监督不能仅仅停留在“听汇报、看材料”的层面,必须深入一线,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眼睛”发现问题。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一是组织代表开展“靶向式”视察,针对某个具体问题,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看最真实的情况;二是开展“解剖式”调研,围绕一个议题,深入挖掘根源,提出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三是进行“体验式”执法检查,代表们可以亲身去体验办事流程是否顺畅、窗口服务是否便捷,从而检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监督的闭环在于推动解决。发现问题是水平,推动解决是能力。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书面审议意见,正式转交政府部门研究处理,并要求限期答复。对于重要问题,要实行“销号制”管理,一盯到底,直到问题解决、群众满意为止。要敢于运用评议、询问甚至质询等刚性手段,让监督长出“牙齿”。
举个例子,去年XX街道人大工委在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进行监督时,没有满足于听取街道办事处的乐观报告。他们组织代表分组走访了辖区内全部5个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与30多位老人和家属进行了面对面访谈。结果发现,普遍存在“午餐供应不稳定、康复器材使用率低、精神文化活动缺乏”三大问题。工委随即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了一份长达5页的审议意见,不仅列出了问题清单,还附上了代表们收集到的具体改进建议,比如“引入社会餐饮企业保障午餐”、“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开展康复指导”等。这份“带泥土、冒热气”的报告,让街道办事处感到了压力,他们迅速调整方案,在一个季度内就解决了相关问题,使养老服务真正落到了实处。这就是有效监督的力量。
二、建好代表“娘家”,激发履职活力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街道工委和乡镇主席团的一项根本职责,就是服务和保障好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把这里建设成代表们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娘家”。
首先,要当好代表履职的“加油站”。履职需要能力,而能力源于学习。要定期组织代表进行培训,不仅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更要培训如何开展调研、如何撰写高质量议案建议等实操技能(源材料)。可以邀请资深代表分享履职心得,组织“优秀建议”剖析会,让代表们在交流碰撞中共同成长。今天的培训,本身就是我们履行这项职责的生动实践。
其次,要当好代表履职的“服务员”。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便利条件。比如,代表要针对某个问题开展调研,我们要主动帮助其联系相关部门、提供背景资料;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我们要旗帜鲜明地为其撑腰鼓劲,保障其法定权利不受侵犯。
最后,要当好代表建议的“催化剂”。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收发室”,把建议转交出去就完事。要做“催化剂”,从源头上协助代表提高建议质量,使其言之有物、建议可行。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跟踪督办,推动建议从“纸上文字”变成“地上实景”。可以探索建立“建议质量+办理成效+群众反馈”三位一体的考评标准,以此激励代表提出更高质量的建议,也督促政府部门更负责任地办理。
三、畅通民意“直通车”,践行全过程民主
人大工作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街道工委和乡镇主席团身处基层最前沿,离群众最近,听到的声音最真切,是我们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神经末梢”。
一方面,要“把门开得更大”,让民意进得来。要不断拓宽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传统的“代表接待日”要坚持好,更要创新形式,把联络站建到网格里、楼栋里、产业链上。要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比如开通线上“代表信箱”、建立代表履职微信群,让群众动动手指就能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另一方面,要“让车跑得更快”,让反馈看得见。收集民意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后续的办理和反馈。要建立一套“收集—研判—交办—督办—反馈”的闭环工作流程。对于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哪怕有些问题因为政策或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也要耐心地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理解。这种双向互动,才能真正建立起群众对我们的信任。
此外,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要将代表述职评议常态化、制度化,让代表在选民的“考场”上晒一晒履职成绩单,听一听选民的真实评价。这既是对代表的监督,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检验。
四、办好其他“要事”,确保全面履职
除了以上三大核心职责,我们还要依法做好选举、人事任免等相关工作。例如,协助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补选以及对违法失职代表的罢免工作。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并承担好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这些工作同样是法定职责,必须一丝不苟地完成好。
第三部分提能增效,追求“实绩”——从“做了”到“做好”的升华
明确了框架和职责,解决了“做什么”的问题,接下来就要聚焦“怎么做得更好”。新时代的基层人大工作,不能满足于“开会了、视察了、建议提了”,而要追求从“做了”到“做好”、从“有”到“优”的转变。这需要我们实现三个层面的思维、方法和工具的升级。
一、从“程序履职”到“实效履职”
我们必须警惕一种倾向:工作满足于走了程序、履行了手续,但对实际效果不闻不问。比如,开了一整天会,审议了好几个报告,但报告中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群众的期盼是否得到回应?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这个会就开得没有价值。
实现“实效履职”,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评估导向。当前,一些地方人大工作中恰恰缺乏有效的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和反馈机制。为此,我们要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以解决问题、群众满意为核心的履职评价机制。评价一项监督工作,不能只看组织了多少次视察,而要看推动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评价一份代表建议,不能只看它是否被按时答复,更要看它的质量如何、办理成效如何、建议人是否满意。
比如,我们可以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的“积分档案”,将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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